无为市无城污水处理厂无为污泥处理处置中心改建工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号修订)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号)要求。现将无为市无城污水处理厂无为污泥处理处置中心改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1、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具体详见附件)。 2、公示时间:2024年8月19日-2024年9月13日(20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4、企业基础信息及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无为市无城污水处理厂 (2)法定代表人:方根生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5748911568L (4)建设地点:无为市环城北路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侧 (5)联系人:18056553799 葛厂长 A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A 验收意见.pdf
A 无为污泥处理处置中心改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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