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号)要求,现将《凤阳县淮滨新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1、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具体详件附件)。 2、公示时间:2025年9月12日-2025年10月15日(20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4、企业基础信息及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凤阳明中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吴利先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6MA2U1HTE95 (4)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 (5)联系人:徐科长 (6)联系方式:16605500444 凤阳淮滨新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阶段性)验收公示稿.pdf
凤阳县淮滨新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阶段性)竣工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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