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肥蜀山新产业园二期拆迁复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相关资料给予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合肥蜀山新产业园二期拆迁复建项目 建设单位: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概况: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肥蜀山新产业园二期拆迁复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项目位于蜀山区蜀峰路和湖光路交口东北角,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东侧为甘泉路,南侧为湖光路,西侧为蜀峰路、蜀峰路以西为山湖苑,北侧为山湖苑和合肥市蜀山中学。本次验收范围内建设10栋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实际总建筑面积为128426.08m2,地上建筑面积110777.88m2,地下建筑面积18279.4m2。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住宅楼内居民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商业产生的生活污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望塘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望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本次验收范围内废气主要为居民厨房油烟和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本项目在建筑物内设置有预留烟道,油烟废气可经家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建筑物内预留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机动车尾气主要来自于设置的机动车地下停车场及地面停车场,项目地面车位较分散,启动时间较短,露天空旷条件很容易扩散,地下车库汽车泊位较多,汽车产生的废气通过集中收集采用机械通风集中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次验收范围内噪声主要来自风机房、生活水泵房、消防泵房、局管开闭所、配电房所中的设备等。主要治理措施是将噪声源位置尽量远离住宅楼,并且将泵房、风机房等高噪声设施用房布置地下层,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本项目场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公示时间 2019年9月27日起满20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联系人:牛轶 电话:0551-62156914 验收报告及附�?- 二期复建项目.pdf
附件2 环保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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