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 (一期)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祁门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运营单位: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祁门分公司 编制单位:安徽锦程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
建设单位:祁门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王 亮 编制单位:安徽锦程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刘渐和 报告编制:刘 红 报告审核:祝 翠 建设单位: | 祁门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编制单位: | 安徽锦程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电 话: | 0559-4850199 | 电话: | 0551-65308577 | 传 真: | 0559-4850199 | 传真: | 0551-65308577 | 邮 编: | 245600 | 邮编: | 230051 | 地 址: | 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祁山镇城东华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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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BD-B1楼21层 |
目 录
1项目概况 2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4其他相关文件 3项目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3.2建设内容 3.3接入系统方案 3.4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3.5生产设备 3.6项目工艺流程分析 3.7项目变动情况 4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治理设施 4.2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6验收执行标准 6.1废气排放标准 6.2废水排放标准 6.3噪声排放标准 6.4固废控制标准 6.5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7验收监测内容 7.1验收监测范围 7.2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监督 7.3废气排放监测内容 7.4废水排放监测内容 7.5噪声排放监测 7.6污泥监测 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8.1监测分析方法 8.2人员能力 8.3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4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5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6污泥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9验收监测结果 9.1工况 9.2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9.3环保设施处理效率检测结果 9.4“三同时”落实情况 10验收监测结论 10.1环保设施调试运行结果 10.2结论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1项目概况 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位于黄山市祁门县经济开发区华杨工业园区。东侧为金东新材料科技服务中心,东北侧为黄山农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侧为华杨河和祁门居木居林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西侧为安徽润良纸品有限公司,西北侧为祁门嘉诚塑胶厂(原君道车业公司厂区)。该项目服务范围为东至黄祁高速金字牌出口,西至祁门县绿色产业园,南至皖赣铁路,北至黄浮高速公路。主要收集华杨园区和电子电器产业园的废水。 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扩容提标工程分别于2018年、2022年3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目前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2000m3/d,主体工艺采用SBR+MBR处理工艺,排放标准为总镍、总铜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3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其他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金东河。 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于2018年4月委托安徽华森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开展了《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2018年5月黄山市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祁门县环境保护局)以祁环建字【2018】14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项目建设。2018年6月委托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完成了《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完成废气、废水等方面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8年7月黄山市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祁门县环境保护局)以祁环验字【2018】1号《关于安徽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噪声和固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准予一期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项目于2021年1月委托合肥维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祁门县阊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2021年1月27日黄山市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以祁环建字【2021】3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项目建设。2022年3月委托黄山远星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一期)工程于2022年8月委托安徽锦程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了《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2023年2月黄山市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以祁环审函【2023】3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项目建设。改造完成后新增1000m3/d的处理能力,全厂共计3000m³/d处理能力。 该项目于2023年3月开工,2023年7月施工结束,2023年8月进入调试期。2023年8月,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对《祁门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2023年8月4日,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对祁门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核发《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41024MA8Q7A8602001V。 2023年3月委托安徽锦程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一期)工程进行验收。 本次验收范围为本次验收范围为(1)拆除工程:拆除1#提升水池到2#提升水池之间的管道(DN200,6m,镀锌管);拆除2#提升水池内的原有提升泵;拆除2#提升水池到水解酸化池/调节池之间的管道(DN100,120m,镀锌管);拆除1#SBR池(A池和B池)内的设备及附属管道;拆除原有1#MBR膜池(原排污口旁,闲置)内的设备及管道;拆除原有污泥脱水设备; (2)清理工程:清理2#提升水池、1#SBR池(A池和B池)及原有1#MBR膜池(原排污口旁,闲置)等池体的底泥,并当危废处理。 (3)改造工程:新建1#提升水池到2#提升水池之间的管道(DN300,6m,镀锌管);在2#提升水池处新增提升泵2台;新建2#提升水池到水解酸化池/调节池之间的管道(DN200,120m,镀锌管);在调节池兼水解酸化池处新增提升泵2台;在原有1#SBR池内(A池和B池)进行改造,分为独立的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MBR膜池和清水池,含池内所有配套设施;新增混凝沉淀系统1套;新增污泥脱水设施1套;新增好氧池和MBR膜池的曝气风机及附属管线;新增加药除磷设备、碳源投加设备和柠檬酸清洗设备;新增配套电气设备等。 2023年8月安徽锦程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完成验收监测方案,2023年9月20日~9月21日安徽迈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其进行验收检测,验收监测内容有废水监测、废气监测、厂界噪声、污泥监测。2023年11月安徽锦程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完成验收监测报告。
表1.1-1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决定一览表 项目名称 | 环评情况 | 验收情况 | 规模 | 审批部门 | 文号 | 时间 | 规模 | 审批部门/ 咨询单位 | 文号/报告 | 时间 | 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 | 150m3/d | 黄山市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祁门县环境保护局) | 祁环建字【2018】14号 | 2018年5月 | 150m3/d | 原祁门县环境保护局 | 祁环验字【2018】1号 | 2018年7月 | 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项目 | 2000m3/d | 黄山市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祁门县环境保护局) | 祁环建字【2021】3号 | 2021年1月27日 | 2000m3/d | 黄山远星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 2022年3月 | 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一期)工程 | 1000m3/d | 黄山市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 | 祁环审函【2023】3号 | 2023年2月2日 | 1000m3/d | / | / | 正在验收 |
2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1月4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 2.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1)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2日; (2)中国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2018年5月15日; (3)原环境保护部环办[2015]113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 (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安徽华森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2018年4月); (2)《关于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黄山市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祁门县环境保护局),祁环建字【2018】14号文,2018年5月); (3)《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2018年6月); (4)《关于安徽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噪声和固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黄山市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祁门县环境保护局),祁环验字【2018】1号,2018年7月); (5)《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黄山远星环境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3月); (6)《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7)《祁门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22年3月); (8)《关于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黄山市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祁环审函【2023】3号文,2023年2月)。 2.4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书; (2)承诺函; (3)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 (4)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
3项目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3.1.1地理位置 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祁门经开区,项目东侧为金东新材料科技服务中心,东北侧为黄山农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侧为华杨河和祁门居木居林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西侧为安徽润良纸品有限公司,西北侧为祁门嘉诚塑胶厂(原君道车业公司厂区)。项目具体位置见附图。 3.1.2平面布置 本次扩容项目不新增构(建)筑物,利用现有提升水池、调节池、SBR池、中间水池、MBR池改造,新增污水处理收集管网及污水处理设备。厂区空间布局,工艺流程比较畅通、管道短捷、顺畅;功能分区明确。
3.2建设内容3.2.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一期)工程; 验收范围:根据环评文件及厂区实际情况,本次验收范围为(1)拆除工程:拆除1#提升水池到2#提升水池之间的管道(DN200,6m,镀锌管);拆除2#提升水池内的原有提升泵;拆除2#提升水池到水解酸化池/调节池之间的管道(DN100,120m,镀锌管);拆除1#SBR池(A池和B池)内的设备及附属管道;拆除原有1#MBR膜池(原排污口旁,闲置)内的设备及管道;拆除原有污泥脱水设备; (2)清理工程:清理2#提升水池、1#SBR池(A池和B池)及原有1#MBR膜池(原排污口旁,闲置)等池体的底泥,并当危废处理。 (3)改造工程:新建1#提升水池到2#提升水池之间的管道(DN300,6m,镀锌管);在2#提升水池处新增提升泵2台;新建2#提升水池到水解酸化池/调节池之间的管道(DN200,120m,镀锌管);在调节池兼水解酸化池处新增提升泵2台;在原有1#SBR池内(A池和B池)进行改造,分为独立的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MBR膜池和清水池,含池内所有配套设施;新增混凝沉淀系统1套;新增污泥脱水设施1套;新增好氧池和MBR膜池的曝气风机及附属管线;新增加药除磷设备、碳源投加设备和柠檬酸清洗设备;新增配套电气设备等。 建设地点: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祁门经开区,现状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内(中心点坐标:经度 E117°45′43.24″,纬度 N29°51′13.50″);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43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约30.5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为7.1%;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年工作365天,每天24小时,不新增人员。
3.2.2建设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决定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对比分析详见表3.2-1。 表3.2-1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决定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 类别 | 项目名称 | 现有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 扩容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拟建工程)) | 实际建设内容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相符性 | 整体工程 | 污水处理规模 | 处理规模2000m3/d | 新增处理规模1000m3/d | 扩容后,全厂处理规模3000m3/d | 新增处理规模1000m3/d,扩容后,全厂处理规模3000m3/d。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主体工程 | 处理工艺 | 格栅+调节池兼水解酸化池+SBR池+MBR池 | 格栅(利旧)+水解酸化池/调节池(利旧)+AAO生化池(原SBR工艺改造为AAO工艺)+MBR膜池(原SBR工艺改造为MBR工艺)+高效混凝沉淀池(原MBR膜池改为高效混凝沉淀池)+化学药剂消毒(利旧) | 2000m3/d:格栅(共用)+水解酸化池/调节池(共用)+SBR池+MBR池+高效混凝沉淀池(共用)+化学药剂消毒(共用) 1000m3/d:格栅(共用)+调节池兼水解酸化池(共用)+AAO生化池+MBR膜池+高效混凝沉淀池(共用)+化学药剂消毒(共用) | 1000m3/d:格栅(共用)+调节池兼水解酸化池(共用)+AAO生化池+MBR膜池+高效混凝沉淀池(共用)+化学药剂消毒(共用)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主要构建物 | 格栅池 | 2座,尺寸分别为7.26×0.60×3.00m(1#格栅池),6.00×1.00×3.00m(2#格栅池) | 依托现有 | 2座,尺寸分别为7.26×0.60×3.00m(1#格栅池),6.00×1.00×3.00m(2#格栅池) | 依托现有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提升水池 | 2座,单座尺寸为3.60×3.60×4.25m | 利用原有提升水池两座,两座水池连通,并新增设备。主要改造内容包括:①拆除1#提升水池到2#提升水池之间的管道(DN200,6m,镀锌管),新建1#提升水池到2#提升水池之间的管道(DN300,6m,镀锌管)。②拆除2#提升水池内的2台提升泵,更换2台新的提升泵。③拆除2#提升水池到调节池之间的管道(DN100,120m,镀锌管),新建提升水池2到水解酸化池/调节池之间的管道(DN200,120m,镀锌管) | 2座,尺寸分别为7.26×0.60×3.00m(1#格栅池),6.00×1.00×3.00m(2#格栅池) | 利用原有提升水池两座,两座水池连通,并新增设备。主要改造内容包括:①拆除1#提升水池到2#提升水池之间的管道(DN200,6m,镀锌管),新建1#提升水池到2#提升水池之间的管道(DN300,6m,镀锌管)。②拆除2#提升水池内的2台提升泵,更换2台新的提升泵。③拆除2#提升水池到调节池之间的管道(DN100,120m,镀锌管),新建提升水池2到水解酸化池/调节池之间的管道(DN200,120m,镀锌管)。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调节池兼水解酸化池(含集水池) | 1座,尺寸为23.00×10.80×5.00m | 利旧原有调节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①新增提升水泵2台(1用1备)以及水位控制系统。②新增调节池到AAO生化池内的管道。 | 1座,尺寸为23.00×10.80×5.00m | 利旧原有调节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①新增提升水泵2台(1用1备)以及水位控制系统。②新增调节池到AAO生化池内的管道。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SBR池 | 6座,其中2#SBR池用于污水处理,单座尺寸为16.00×7.00×5.00m,4座;1#SBR池闲置后作为应急事故池,单座尺寸为16.00×7.00×5.00m,2座 | 利用现有的1#SBR池改造为AAO池+MBR膜池,设计能力1000m3/d | 2#SBR池用于污水处理,单座尺寸为16.00×7.00×5.00m,4座,设计能力2000m3/d;1#SBR池改造为AAO池+MBR膜池,设计能力1000m3/d | 利用现有的1#SBR池改造为AAO池+MBR膜池,设计能力1000m3/d。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AAO池+MBR膜池 | / | 利用现有的1#SBR池进行改造,设计能力:1000m3/d,仅适用于扩容部分污水,主要改造内容:①拆除SBR池内原有设备及管件;②利旧原有SBR的A池和B池,将其分隔为五个池体,分别为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MBR池和清水池。 | 设计能力1000m3/d,分隔为五个池体,分别为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MBR池和清水池,厌氧池:2.55×7.00×5.00m,1座;缺氧池:7.60×7.00×5.00m,1座;好氧池:分两座,其一为5.45×7.00×5.00m,其二为6.520×7.00×5.00m;MBR膜池:6.80×7.00×5.00m,1座;清水池:2.28×7.00×5.00m,1座 | 利用现有的1#SBR池进行改造,设计能力:1000m3/d,仅适用于扩容部分污水,主要改造内容:①拆除SBR池内原有设备及管件;②利旧原有SBR的A池和B池,将其分隔为五个池体,分别为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MBR池和清水池。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中间水池 | 2座,2#中间水池用于污水处理,尺寸为14.00×12.60×4.30m,1座;1#中间水池闲置后作应急事故池使用,尺寸为11.0×6.20×4.50m,1座 | 依托现有 | 2座,2#中间水池用于污水处理,尺寸为14.00×12.60×4.30m,1座;1#中间水池闲置后作应急事故池使用,尺寸为11.0×6.20×4.50m,1座 | 依托现有。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MBR池 | 4座,2#MBR池用于污水处理,单座尺寸为11.00×4.00×4.80(H)m,3座;1#MBR池闲置后作应急事故池使用,尺寸为4.80×3.80×4.50m,1座 | 利用现有的1#MBR池改造为高效混凝沉淀池,设计处理能力3000m3/d | 4座,2#MBR池用于污水处理,单座尺寸为11.00×4.00×4.80(H)m,3座,设计处理能力2000m3/d; 1#MBR池改造为高效混凝沉淀池,设计处理能力3000m3/d,尺寸为4.80×3.80×4.50m,1座 | 利用现有的1#MBR池改造为高效混凝沉淀池,设计处理能力3000m3/d。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高效混凝沉淀池 | / | 利用现有的1#MBR池改造,设计处理能力3000m3/d,主要改造内容:① 拆除池内原有设备及管件;② 原有池体利旧,将其分隔为四格,分别为混合池、混凝反应池、絮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池。各池尺寸依次为:混合池:1.00×1.10×4.40m;混凝反应池:1.00×1.10×4.40m;絮凝反应池:1.00×1.30×4.40m;斜管沉淀池:3.80×3.80×4.40m。③ 新增内部设备及配套管道。 | 设计处理能力3000m3/d,尺寸为4.80×3.80×4.50m,1座 | 利用现有的1#MBR池改造,设计处理能力3000m3/d,主要改造内容:① 拆除池内原有设备及管件;② 原有池体利旧,将其分隔为四格,分别为混合池、混凝反应池、絮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池。各池尺寸依次为:混合池:1.00×1.10×4.40m;混凝反应池:1.00×1.10×4.40m;絮凝反应池:1.00×1.30×4.40m;斜管沉淀池:3.80×3.80×4.40m。③ 新增内部设备及配套管道。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好氧池 | 闲置后作应急事故池使用,尺寸为4.80×3.80×4.50m,1座 | / | 闲置,尺寸为4.80×3.80×4.50m,1座 | 闲置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清水池 | 1座,尺寸为5.7m×4.7m×4m | 依托现有 | 1座,尺寸为5.7m×4.7m×4m | 依托现有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污泥浓缩池 | 1座,尺寸为10.80×4.00×4.00m | 依托现有 | 1座,尺寸为10.80×4.00×4.00m | 依托现有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应急事故池 | 现有1座应急事故池,尺寸为5.60×5.60×4.80m,容积150m3;同时依托闲置的2#SBR池、1#MBR池、好氧池及1#中间水池,作为应急事故池使用,容积1581m3。共计容积1731m3 | / | 1座应急事故池,尺寸为5.60×5.60×4.80m,容积150m3;同时依托闲置的辐流式沉淀池、预沉池,容积500m3。共计容积650m3。 | 依托现有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辐流式沉淀池、预沉池、混凝反应池 | 1座,17.6×8.6×4m,封存 | 闲置,作为应急事故池使用 | 1座,17.6×8.6×4m,作为应急事故池使用 | 闲置,作为应急事故池使用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辅助工程 | 办公及生活设施办公及生活设施 | 应急处理系统 | 1座应急集水池,7.9×2.9×3.7m,封存;1座应急处理设备,封存 | / | 1座应急集水池,7.9×2.9×3.7m,封存;1座应急处理设备,封存 | /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脱水机房 | 1座,建筑面积73.89m2 | 拆除原有脱泥设备,新增1套带式脱水机。 | 1座,建筑面积73.89m2 | 拆除原有脱泥设备,新增1套叠螺脱水机。 | 带式脱水机更换为叠螺脱水机 | 综合间 | 1座,建筑面积132.06m2,内设1间在线监控室、1间中控室、1间药品间(存放药品) | 1#加药间增加碳源投加系统 | 1座,建筑面积132.06m2,内设1间在线监控室、1间中控室、1间药品间(存放药品) | 1#加药间增加碳源投加 系统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办公房 | 1座,建筑面积85m2,日常办公及人工检测场所 | 依托现有 | 1座,建筑面积85m2,日常办公及人工检测场所 | 依托现有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设备房 | 1座,建筑面积50.4m2,内含水泵房、加药间、风机房 | 2#加药间增加柠檬酸加药系统、风机房增加2台风机 | 1座,建筑面积50.4m2,内含水泵房、加药间、风机房 | 2#加药间增加柠檬酸加药系统、风机房增加2台风机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门卫室 | 1座,建筑面积35m2 | 依托现有 | 1座,建筑面积35m2 | 依托现有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储运工程 | 在线监测 | 进口安装流量、氨氮、COD在线监测设备,出口安装流量、pH、COD、氨氮、TN、TP在线监测设备,并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 依托现有 | 进口安装流量、氨氮、COD在线监测设备,出口安装流量、pH、COD、氨氮、TN、TP在线监测设备,并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 依托现有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仓库 | 已建1座库房,建筑面积20m2,存放片碱 | 依托现有 | 已建1座库房,建筑面积20m2,存放片碱 | 依托现有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公用工程 | 运输道路 | 厂区水泥路面,汽车运输 | 依托现有 | 厂区水泥路面,汽车运输 | 依托现有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给水 | 开发区供水管网 | 依托现有 | 开发区供水管网 | 依托现有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排水 | 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华杨河;污水经厂区总排口沿华杨河敷设管道至与金东河交汇处排入金东河,尾水排放中总镍、总铜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3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氟化物参照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总锡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199-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1 中限值,其他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依托现有 | 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华杨河;污水经厂区总排口沿华杨河敷设管道至与金东河交汇处排入金东河,尾水排放中总镍、总铜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3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氟化物参照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总锡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199-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1 中限值,其他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依托现有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环保工程 | 供电 | 1座配电房,电源引自市政供电管网 | 依托现有 | 1座配电房,电源引自市政供电管网 | 依托现有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废水处理 | 厂区污水与园区污水一起处理后排入金东河。 | 依托现有 | 厂区污水与园区污水一起处理后排入金东河。 | 依托现有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废气处理 | 2#SBR池加盖密闭收集、脱水机房负压收集的废气经“碱液吸收+水雾分离+低温等离子”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调节池兼水解酸化池(含集水池)、污泥浓缩池为半地下式,池体密闭。1#SBR池、原好氧池已加盖。 | AAO池+MBR膜池依托现有1#SBR池改造,利用现有加盖设施。 | 2#SBR池加盖密闭收集、脱水机房负压收集的废气经“碱液吸收+水雾分离+低温等离子”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调节池兼水解酸化池(含集水池)、污泥浓缩池为半地下式,池体密闭。AAO池+MBR膜池依托现有1#SBR池改造,利用现有加盖设施。 | AAO池+MBR膜池依托现有1#SBR池改造,利用现有加盖设施。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噪声处理 | 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 | 新增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 | 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 | 新增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固废处理 | 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②危废:1座10m2危废库;栅渣、污泥暂、化验室废液暂存于危废库,栅渣、污泥、化验室废液委托芜湖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处置。 | 依托现有危废库,栅渣、污泥暂存于危废库。 | 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②危废:1座10m2危废库;栅渣、污泥、化验室废液暂存于危废库,栅渣、污泥、化验室废液委托芜湖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处置。 | 依托现有危废库,栅渣、污泥暂存于危废库。化验室废液委托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处置。 | 处置单位更换为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风险 | ①应急事故池:现有1座应急事故池,尺寸为5.60×5.60×4.80m,容积150m3;同时依托闲置的2#SBR池、1#MBR池、好氧池及1#中间水池,作为应急事故池使用,容积1581m3。共计容积1731m3。 ②应急预案:已备案,备案编号341024-2022-001-L。 | ①应急事故池:1座应急事故池,尺寸为5.60×5.60×4.80m,容积150m3;同时依托闲置的辐流式沉淀池、预沉池,容积500m3。共计容积650m3。②应急预案:修编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 | ①应急事故池:1座应急事故池,尺寸为5.60×5.60×4.80m,容积150m3;同时依托闲置的辐流式沉淀池、预沉池,作为应急事故池使用,容积500m3。共计容积650m3。②应急预案:修编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并与区域应急预案进行联动。 | ①应急事故池:1座应急事故池,尺寸为5.60×5.60×4.80m,容积150m3;同时依托闲置的辐流式沉淀池、预沉池,容积500m3。共计容积650m3。②应急预案:修编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地下水及土壤 | 分区防渗及绿化。 ①重点防渗:格栅池、提升水池、调节池兼水解酸化池(含集水池)、中间水池、1#SBR池、2#SBR池、2#MBR池、原好氧池、1#MBR池、污泥浓缩池、清水池、应急事故池池体外壁做防水处理,池体内壁做玻璃钢防腐防渗漏处理,并设置HDPE防渗膜,防渗系数≤10-12cm/s,同时采用防渗性能≥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粘土层。危废库设置HDPE防渗膜,防渗膜渗透系数≤10-12cm/s,危废库裙脚均需采用环氧树脂防腐处理。 ②一般防渗区:综合间、仓库、设备间、废气处理平台地面防渗层采用防渗混凝土,渗透系数≤10-7cm/s; ③简单防渗区:厂区道路、办公区、配电房等进行硬化。 ④地下水监控井:厂区内设置了1个监控井。 | 分区防渗依托现有,利用厂区内现有的1个监控井,并在厂区上游、下游各新增1个地下水监控点位。 | 分区防渗及绿化。 ①重点防渗:格栅池、提升水池、调节池兼水解酸化池(含集水池)、AAO+MBR膜池、中间水池、2#SBR池、2#MBR池、原好氧池、高效沉淀池、污泥浓缩池、清水池、应急事故池池体外壁做防水处理,池体内壁做玻璃钢防腐防渗漏处理,并设置HDPE防渗膜,防渗系数≤10-12cm/s,同时采用防渗性能≥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粘土层。危废库设置HDPE防渗膜,防渗膜渗透系数≤10-12cm/s,危废库裙脚均需采用环氧树脂防腐处理。 ②一般防渗区:综合间、仓库、设备间、废气处理平台地面防渗层采用防渗混凝土,渗透系数≤10-7cm/s; ③简单防渗区:厂区道路、办公区、配电房等进行硬化。 ④地下水监控井:利用厂区内现有的1个监控井,并在厂区上游、下游各新增1个地下水监控点位。 | 分区防渗依托现有,利用厂区内现有的1个监控井。 |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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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水泵房 | 格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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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节池 | 混凝反应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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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药间 | 加药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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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气除臭设施 | 废气除臭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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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水口在线装置 | 出水口在线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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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水处理厂出口 | 污水处理厂出口 |
3.3接入系统方案污水处理厂采用双路供电,水泵设计考虑备用,机械设备采用性能可靠优质产品。 3.4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意见,审批决定的主要原辅材料与实际建设所有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对比情况详见表3.4-1。
表3.4-1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 序 号 | 名称 | 环评设计年用量 | 实际建设年用量 | 规格 | 形态 | 包装方式 | 最大存在量 | 位置 | 1 | 10%次氯酸钠溶液 | 3.3t | 3.3t | 储药罐V=20m3储罐 | 液态 | 罐装 | 0.6t | 仓库 | 2 | PAC | 91.25t | 91t | 25kg/袋 | 固态 | 袋装 | 2.5t | 药品间 | 3 | PAM | 4.19t | 4t | 25kg/袋 | 固态 | 袋装 | 1t | 药品间 | 4 | 氢氧化钠(片碱) | 0.24t | 0.24t | 10kg/袋 | 固态 | 袋装 | 0.24t | 仓库 | 5 | 乙酸钠(碳源) | 36.5 | 36.5 | 25kg/袋;碳源储药罐V=20m3 | 固态 | 袋装 | 1.5t | 药品间 | 6 | 0.5%柠檬酸 | 3.6t | 3.6t | 2m3/罐 | 液态 | 罐装 | 1.2t | 加药间 | 7 | 硫酸 | 5L | 5L | 500mL/瓶 | 液态 | 瓶装 | 5L | 药品间 | 8 | CODLR 试剂 | 4L | 4L | 100mg/L | 液态 | 瓶装 | 4L | 药品间 | 9 | CODMHR 试剂 | 4L | 4L | 100mg/L | 液态 | 瓶装 | 4L | 药品间 | 10 | COD 催化剂 | 4L | 4L | 100mg/L | 液态 | 瓶装 | 4L | 药品间 | 11 | 总磷试剂 A | 4L | 4L | 20mg/L | 液态 | 瓶装 | 4L | 药品间 | 12 | 总磷试剂 B | 4L | 4L | 20mg/L | 液态 | 瓶装 | 4L | 药品间 | 13 | 总磷试剂 C | 4L | 4L | 20mg/L | 液态 | 瓶装 | 4L | 药品间 | 14 | 氨氮激活剂 A1 | 4L | 4L | 40mg/L | 液态 | 瓶装 | 4L | 药品间 | 15 | 氨氮激活剂 B2 | 4L | 4L | 40mg/L | 液态 | 瓶装 | 4L | 药品间 |
3.5生产设备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决定主要生产设备与实际建设所配备的主要生产设备对比情况详见表3.5-1。 表3.5-1 主要生产设备与实际建设内容核查情况一览表 序号 | 设备位置 | 设备名称 | 环评及环评批复 | 实际建设内容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1 | 1#格栅池 | 细格栅 | GSHZ-400 | 1 | 台 | 细格栅 | GSHZ-400 | 1 | 台 | 2 | 2#格栅池 | 机械格栅 | GF-400;宽度 0.4m,栅隙 5mm N=0.75kW | 1 | 台 | 机械格栅 | GF-400;宽度 0.4m,栅隙 5mm N=0.75kW | 1 | 台 | 3 | 提升水池 | 潜污泵 | Q=200m3/d,H=22m,N=30kW,额定电压380V,含耦合装置,配特制吊钩、导向绳及起吊装置。 | 2(1用1备) | 台 | 潜污泵 | Q=200m3/d,H=22m,N=30kW,额定电压380V,含耦合装置,配特制吊钩、导向绳及起吊装置。 | 2(1用1备) | 台 | 4 | 液位计 | 超声波液位计 0~10m | 1 | 台 | 液位计 | 超声波液位计 0~10m | 1 | 台 | 5 | 集水池 | 污水提升泵 | WQ10-10-0.75,Q=10m3/h,H=10m,N=0.75kW | 2 | 台 | 污水提升泵 | WQ10-10-0.75,Q=10m3/h,H=10m,N=0.75kW | 2 | 台 | 6 | 液位计 | 静压式液位计 0~10m | 1 | 台 | 液位计 | 静压式液位计 0~10m | 1 | 台 | 7 | 调节池兼水解酸化池 | 污水提升泵 | WQ80-15-7.5L1;Q=80m3/h,H=15m,N=7.5KW | 4 | 台 | 污水提升泵 | WQ80-15-7.5L1;Q=80m3/h,H=15m,N=7.5KW | 4 | 台 | 8 | 污水提升泵 | WQ6-7-0.55s | 2 | 台 | 污水提升泵 | WQ6-7-0.55s | 2 | 台 | 9 | 污水提升泵 | WQ100-23-11;Q=100m3/h,H=23m,N=11KW | 2 | 台 | 污水提升泵 | WQ100-23-11;Q=100m3/h,H=23m,N=11KW | 2 | 台 | 10 | 水泵耦合器 | 机械耦合器 | 4 | 台 | 水泵耦合器 | 机械耦合器 | 4 | 台 | 11 | 超声波液位计 | 超声波液位计 0~10m | 1 | 台 | 超声波液位计 | 超声波液位计 0~10m | 1 | 台 | 12 | 潜水搅拌器 | QJB620/480-5/s,潜水搅拌器 5KW | 2 | 台 | 潜水搅拌器 | QJB620/480-5/s,潜水搅拌器 5KW | 2 | 台 | 13 | 潜污泵 | Q=50m3/d,H=14m,N=4kW,额定电压380V,含耦合装置,配特制吊钩、导向绳及起吊装置 | 2(1用1备) | 台 | 自吸泵 | Q=100m3/d,H=22m,N=15kW,额定电压380V | 3(两用一备) | 台 | 14 | AAO+MBR膜池 | 1#潜水搅拌机 | 0.85kW,转速740r/min,叶片直径260mm | 2 | 台 | 1#潜水搅拌机 | 0.85kW,转速740r/min,叶片直径260mm | 2 | 台 | 15 | 2#潜水搅拌机 | 2.2kW,转速740r/min,叶片直径320mm | 2 | 台 | 2#潜水搅拌机 | 2.2kW,转速740r/min,叶片直径320mm | 2 | 台 | 16 | 回流泵 | Q=60m3/h,H=10m,N=4.0kW,缺氧池至厌氧池 | 2 | 台 | 回流泵 | Q=60m3/h,H=10m,N=4.0kW,缺氧池至厌氧池 | 2 | 台 | 17 | 微孔曝气器 | 膜片式曝气器,φ260mm,EPDM,含曝气支座及管路 | 470 | 套 | 微孔曝气器 | 膜片式曝气器,φ260mm,EPDM,含曝气支座及管路 | 470 | 套 | 18 | 混合液回流泵 | Q=100m3/h,H=7m,N=5.5kW,好氧池至缺氧池 | 2 | 台 | 混合液回流泵 | Q=100m3/h,H=7m,N=5.5kW,好氧池至缺氧池 | 2 | 台 | 19 | MBR膜 | 平板膜,膜面积3240m2,通量0.31m3/m2·d,分12组 | 3240 | m2 | MBR膜 | 平板膜,膜面积3240m2,通量0.31m3/m2·d,分12组 | 3240 | m2 | 20 | 污泥回流泵 | Q=80m3/h,H=15m,N=7.5kW,MBR膜池至好氧池 | 2 | 台 | 污泥回流泵 | Q=80m3/h,H=15m,N=7.5kW,MBR膜池至好氧池 | 2 | 台 | 21 | 自吸泵 | Q=57m3/h,H=4.5m,N=5.5kW | 2 | 台 | 自吸泵 | Q=57m3/h,H=4.5m,N=5.5kW | 2 | 台 | 22 | 反冲洗泵 | Q=10m3/h,H=8m,N=0.75kW | 2 | 台 | 反冲洗泵 | Q=10m3/h,H=8m,N=0.75kW | 2 | 台 | 23 | 加药系统 | 0.5%柠檬酸,含加药桶1.5m3、计量泵及配套管路等,用于MBR膜反洗 | 1 | 套 | 加药系统 | 0.5%柠檬酸,含加药桶1.5m3、计量泵及配套管路等,用于MBR膜反洗 | 1 | 套 | 24 | 在线DO仪表 | 量程0~20mg/L,投入式,4~20mA信号输出,DC24V,电缆长度4m,带显示面板,用于好氧池及MBR池 | 3 | 套 | 在线DO仪表 | 量程0~20mg/L,投入式,4~20mA信号输出,DC24V,电缆长度4m,带显示面板,用于好氧池及MBR池 | 3 | 套 | 25 | 高效混凝沉淀池 | 一级搅拌器 | P=1.5kW,N=1440r/min,防护等级IP55 | 1 | 台 | 一级搅拌器 | P=1.5kW,N=1440r/min,防护等级IP55 | 1 | 台 | 26 | 二级搅拌器 | P=1.1kW,N=1440r/min,防护等级IP55 | 1 | 台 | 二级搅拌器 | P=1.1kW,N=1440r/min,防护等级IP55 | 1 | 台 | 27 | 三级搅拌器 | P=1.1kW,N=1440r/min,防护等级IP55 | 1 | 台 | 三级搅拌器 | P=1.1kW,N=1440r/min,防护等级IP55 | 1 | 台 | 28 | 刮泥机 | P=0.25kW,外缘线速度1.8r/min | 1 | 套 | 刮泥机 | P=0.25kW,外缘线速度1.8r/min | 1 | 套 | 29 | PAC加药装置 | 溶药搅拌箱800×800×850mm,搅拌功率0.4kW,存储箱1000×1000×1140mm | 1 | 套 | PAC加药装置 | 溶药搅拌箱800×800×850mm,搅拌功率0.4kW,存储箱1000×1000×1140mm | 1 | 套 | 30 | PAC计量泵 | 隔膜计量泵,流量:180L/h,压力0.5MPa,功率0.20kW,口径DN20 | 2 | 台 | PAC计量泵 | 隔膜计量泵,流量:180L/h,压力0.5MPa,功率0.20kW,口径DN20 | 2 | 台 | 31 | PAM制备装置 | 设备尺寸:1600×800×1500mm,P=0.78kW | 1 | 套 | PAM制备装置 | 设备尺寸:1600×800×1500mm,P=0.78kW | 1 | 套 | 32 | PAM计量泵 | 机械隔膜泵,流量:366L/h,压力0.5MPa,功率0.40kW,口径DN25 | 2 | 台 | PAM计量泵 | 机械隔膜泵,流量:366L/h,压力0.5MPa,功率0.40kW,口径DN25 | 2 | 台 | 33 | 污泥泵 | 型式:转子泵:流量10m/h,扬程:5m,P=2.2kW,进出口:DN65 | 2 | 台 | 污泥泵 | 型式:转子泵:流量10m/h,扬程:5m,P=2.2kW,进出口:DN65 | 2 | 台 | 34 | 设备间 | 罗茨风机 | Q=34.9m3/min,P=58.8kpa,N=55kW | 2 | 台 | 罗茨风机 | Q=34.9m3/min,P=58.8kpa,N=55kW | 2 | 台 | 35 | 碳源投加系统 | V=20m3,配套搅拌机,翻板液位计 | 1 | 套 | 碳源投加系统 | V=20m3,配套搅拌机,翻板液位计 | 1 | 套 | 36 | 柠檬酸加药系统 | 含加药桶2m2、计量泵及配套管路等 | 1 | 套 | 柠檬酸加药系统 | 含加药桶2m2、计量泵及配套管路等 | 1 | 套 | 37 | 带式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 | 带宽B=500mm,处理能力Q=60kg(干泥)/h,功率0.55+0.75kw,m=2960kg | 1 | 套 | 叠螺污泥脱水机 | 处理量70-140kg/h,电机功率2.05KW,m=1450Kg,频率50HZ” | 1 | 套 | 38 | 丘里静态混合器混合器 | 进出口径:80/80mm长度:1.0m | 1 | 台 | 叠螺机无需此设备,未上 | / | / | / | 39 | 空气压缩机 | 功率:2.2kw,压力:0.8Mpa,排气量:370L/min | 1 | 台 | 叠螺机无需此设备,未上 | / | / | / | 40 | 螺杆污泥泵 | Q=4~14m3/h,P=0.3Mpa,N=3.0kw | 1 | 台 | 螺杆污泥泵 | Q=4~14m3/h,P=0.3Mpa,N=3.0kw | 1 | 台 | 41 | 滤带清洗泵 | Q=10.5m3/h,H=60m,N=5.5kw | 1 | 台 | 叠螺机无需此设备,未上 | / | / | / | 42 | 加药螺杆泵 | Q=0.15~0.8m3/h,P=0.6Mpa,N=1.1kw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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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 PAM三槽式全自动投溶药装置 | 溶解能力:V=0.50×3=1.50m3,N=3×0.37+0.25KW | 1 | 台 | PAM加药桶一套 | / | 1 | 台 | 44 | 无轴螺旋输送机(水平) | 螺旋直径250mm,L=4.2m,0°,N=1.5kw | 1 | 台 | 无轴螺旋输送机(水平) | 螺旋直径250mm,L=4.2m,0°,N=1.5kw | 1 | 台 | 45 | 无轴螺旋输送机(倾斜) | 螺旋直径250mm,L=6.0m,28°,N=1.5kw | 1 | 台 | 无轴螺旋输送机(倾斜) | 螺旋直径250mm,L=6.0m,28°,N=1.5kw | 1 | 台 | 46 | 2#SBR池 | 立式环流曝气搅拌两用机 | 环流曝气/环流搅拌 15/5KW | 8 | 台 | 更换系统时,池内设备已全部拆卸 | / | / | / | 47 | 滗水器 | 旋转式,0.75KW | 4 | 台 | 更换系统时,池内设备已全部拆卸 | / | / | / | 48 | 液位计 | 超声波液位计,0~10m | 4 | 台 | 更换系统时,池内设备已全部拆卸 | / | / | / | 49 | 在线溶解氧监测系统 | 工业荧光法溶解氧仪,0~20mg/L | 4 | 台 | 更换系统时,池内设备已全部拆卸 | / | / | / | 50 | 2#中间水池 | 污水提升泵 | 自吸泵,Q=45m3/h,H=12m,N=4.0kW,GMP 45-80 | 4 | 台 | 更换系统时,池内设备已全部拆卸 | / | / | / | 51 | 液位计 | 静压式液位计,0~10m | 1 | 套 | 更换系统时,池内设备已全部拆卸 | / | / | / | 52 | 1#中间水池 | 潜水搅拌机 | QJB3/8,N=3kW | 1 | 台 | 更换系统时,池内设备已全部拆卸 | / | / | / | 53 | 提升泵 | Q=37m3/h,H=13m,N=3kW | 2 | 台 | 更换系统时,池内设备已全部拆卸 | / | / | / | 54 | 2#MBR池 | 平板膜 | 83.3m3/h,每池8组,共3池,在线清洗 | 24 | 套 | 更换系统时,池内设备已全部拆卸 | / | / | / | 55 | 出水泵 | 流量38.2m3/h,吸程4.5m,扬程9m,功率2.2kw | 4 | 台 | 更换系统时,池内设备已全部拆卸 | / | / | / | 56 | 风机 | 风量20.1m3/min,风压50kpa,功率30kw | 4 | 台 | 更换系统时,池内设备已全部拆卸 | / | / | / | 57 | 电磁流量计 | 6~60m³/h | 3 | 台 | 更换系统时,池内设备已全部拆卸 | / | / | / | 58 | 液位计 | 静压式液位计,0~10m | 3 | 套 | 更换系统时,池内设备已全部拆卸 | / | / | / | 59 | 真空压力表 | 220V,-0.1MPa-0MPa | 3 | 套 | 更换系统时,池内设备已全部拆卸 | / | / | / | 60 | 溶药系统 | MC-500L | 1 | 套 | 更换系统时,池内设备已全部拆卸 | / | / | / | 61 | 次氯酸钠加药泵 | 机械隔膜计量泵:Q=2000L/h H=40m,功率 1.5kw | 1 | 台 | 更换系统时,池内设备已全部拆卸 | / | / | / | 62 | 清洗药液稀释水泵 | 不锈钢自吸泵:Q=35m³/h 扬 程9m,功率 2.2kw | 1 | 台 | 更换系统时,池内设备已全部拆卸 | / | / | / | 63 | 应急事故池 | 污水提升泵 | WQ100-23-11,Q=100m3/h, H=23m,N=11kW | 2 | 台 | 更换系统时,池内设备已全部拆卸 | / | / | / | 64 | 水泵耦合器 | 机械耦合器 | 2 | 套 | 更换系统时,池内设备已全部拆卸 | / | / | / | 65 | 液位计 | 超声波液位计,0~10m | 2 | 套 | 更换系统时,池内设备已全部拆卸 | / | / | / | 66 | 规范化排污口 | pH 在线 | / | 1 | 套 | pH 在线 | / | 1 | 套 | 67 | COD在线 | / | 1 | 套 | COD在线 | / | 1 | 套 | 68 | 氨氮在线 | / | 1 | 套 | 氨氮在线 | / | 1 | 套 | 69 | 总磷在线 | / | 1 | 套 | 总磷在线 | / | 1 | 套 | 70 | 流量计 | / | 1 | 套 | 流量计 | / | 1 | 套 | 71 | TN 在线 | / | 1 | 套 | TN 在线 | / | 1 | 套 | 72 | 废气处理平台 | 离心风机 | Q=5000m3/h | 1 | 台 | 离心风机 | Q=5000m3/h | 1 | 台 | 73 | 碱液吸收塔 | / | 1 | 台 | 碱液吸收塔 | / | 1 | 台 | 74 | 水雾分离器 | / | 1 | 台 | 水雾分离器 | / | 1 | 台 | 75 | 低温等离子净化器 | / | 1 | 台 | 低温等离子净化器 | / | 1 | 台 |
3.6项目工艺流程分析工程营运期工艺流程见图3.6-1。
图3.6-1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工艺简述如下: ①预处理:进水进入格栅渠,通过格栅除去污水中细小漂浮物。污水自提升泵房提升后,进入调节池兼水解酸化池进行处理,增强废水的可生化性,同时去除部分CODCr。 ②二级处理:污水经过水解酸化后,扩容新增的1000m3/d废水进入“A2O+MBR”,现有的2000m3/d废水进入“SBR+MBR”。“A2O+MBR”:污水在A2O生化池中进行硝化、反硝化反应,去除水中大部分的有机污染物。A2O生化池出水进入MBR膜池,在膜池进行固液分离。“SBR+MBR”:废水进入现有SBR池,污水经过进水、搅拌、好氧、沉淀、滗水这五个步骤,实现同步脱氮和有机物氧化,有机物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氨氮经过硝化和反硝化转换成氮气,出水进入现有中间水池。随后污水进入MBR池,由水泵泵入系统内,进一步深度治理。 ③深度处理:污水经二级处理区处理后废水全部进入高效混凝沉淀池,高效混凝沉淀池,进一步除去水中的TP及SS。高效混凝沉淀池的出水进入原有应急消毒系统和出水计量槽,经消毒处理并计量后达标排放。 ④污泥在污泥浓缩池内浓缩后,上清液回流至调节池,浓缩污泥经压缩后委外处置,压滤液进入调节池中。
3.7项目变动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工程内容与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参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判定本项目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
本项目变动情况分析详见表3.7-1。 表3.7-1 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 类别 | 环评及批复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 | 变动情况及说明 | 性质 | 改扩建 | 改扩建 | 无变动 | 规模 | 新增1000m³/d处理能力,改扩建后全厂共计3000m³/d处理能力。 | 新增1000m³/d处理能力,改扩建后全厂共计3000m³/d处理能力。 | 无变动 | 地点 | 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祁门经开区,现状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内 | 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祁门经开区,现状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内 | 无变动 | 工程建设情况 | 对现有污水厂进行第二次扩容改造,利用现有提升水池、调节池、SBR池、中间水池、MBR池改造,新增污水处理收集管网及污水处理设备,改造完成后新增1000m³/d处理能力,改扩建后全厂共计3000m³/d处理能力。 | 对现有污水厂进行第二次扩容改造,利用现有提升水池、调节池、SBR池、中间水池、MBR池改造,新增污水处理收集管网及污水处理设备,改造完成后新增1000m³/d处理能力,改扩建后全厂共计3000m³/d处理能力。 | 无变动 | 生产工艺 | ①预处理;②二级处理;③深度处理;④污泥浓缩池 | ①预处理;②二级处理;③深度处理;④污泥浓缩池 | 无变动 | 环保设施 | 废水 | 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南侧华杨河后进入金东河。项目接纳的园区企业废水和少量厂区自身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金东河。 |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南侧华杨河后进入金东河。项目接纳的园区企业废水和少量厂区自身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金东河。 | 无变动 | 废气 |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确保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规定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值。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氨、硫化氢等恶臭气体,本次扩容后,2#SBR池、脱水机房废气处理依托现有,2#SBR池加盖密闭收集、脱水机房负压收集的废气经“碱液吸收+水雾分离+低温等离子”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5-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调节池兼水解酸化池(含集水池)、污泥浓缩池为半地下式,池体密闭。AAO池+MBR膜池依托现有1#SBR池改造,利用现有加盖设施。未收集到的恶臭气体在厂区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应加强厂区绿化及各污水处理系统的管理,及时清理堆存污泥,使厂区恶臭气体无组织厂界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厂界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以污水处理单位为边界设置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不得有居民敏感点、学校、医院、食品加工厂等环境敏感点。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氨、硫化氢等恶臭气体,本次扩容后,2#SBR池、脱水机房废气处理依托现有,2#SBR池加盖密闭收集、脱水机房负压收集的废气经“碱液吸收+水雾分离+低温等离子”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排放速率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5-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调节池兼水解酸化池(含集水池)、污泥浓缩池为半地下式,池体密闭。AAO池+MBR膜池依托现有1#SBR池改造,利用现有加盖设施。未收集到的恶臭气体在厂区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以污水处理单位为边界设置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没有居民敏感点、学校、医院、食品加工厂等环境敏感点。 | 无变动 | 固废 | 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建成后新增固体废物为栅渣、污泥,栅渣、污泥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相关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应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设置标志牌,并且建立档案制度,各类 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于防渗漏的容器中,设分类存放标识,对暂存的危险废物数量、特性、存放库位、存入日期、运出日期等详细记录并长期保存,建立定期巡查、维护制度,不得随意处理,不得对土壤、地表水及地下水产生污染。 | 本项目建成后新增固体废物为栅渣、污泥,栅渣、污泥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定期委托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处置。各类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于防渗漏的容器中,设分类存放标识,对暂存的危险废物数量、特性、存放库位、存入日期、运出日期等详细记录并长期保存,建立定期巡查、维护制度,不得随意处理,不得对土壤、地表水及地下水产生污染。 | 处理单位变更为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噪声 |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在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处理后,确保污水厂运行过程中厂内各种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 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污水厂运行过程中厂内各种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 无变动 |
4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治理设施4.1.1 废水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经处理后的生产及生活污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厂区内废水主要为冲洗废水。 本项目新增的MBR反冲洗会产生冲洗废水,用水量约为0.75m3/d(273.75m3/a),地面设备冲洗废水产生量为0.45m3/d(164.25m3/a)。 综上,本项目厂区内新增废水产生量为164.25m3/a,项目建成运行后,全厂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冲洗废水和喷淋塔废水,废水产生量为790.96m3/a。厂内自身废水与园区企业废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通过排水管道排入金东河。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前后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下表。    图2.5-2 扩容后全厂水平衡图(m3/d)
4.1.2 废气 在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由于伴随微生物、原生动物、菌股团等生物的新陈代谢而产生恶臭污染物,主要成分为H2S、NH3,主要发生源是预处理段和生化处理阶段、污泥处理阶段。本次扩容后全厂恶臭产生区域主要为1#格栅、2#格栅、调节池兼水解酸化池、2#SBR池、AAO池+MBR膜池、污泥浓缩池、脱水机房。恶臭废气主要成分为硫化氢和氨,主要是无组织排放。 4.1.3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污水处理厂的设备运行,包括各类泵类、搅拌器、风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 1)各类泵、风机在设备选购时选噪声较低的同类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垫或柔性接头等; 2)泵、风机等安置在构筑物内,可减小设备的噪声源强; 3)采取合理布局、厂界绿化等综合降噪措施; 4)平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 4.1.4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的栅渣、污泥,鉴于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垃圾。 (1)栅渣 在污水预处理阶段,由格栅分离出一定量的栅渣,主要是较大块状物、枝状物、软性物质和软塑料等粗、细垃圾和悬浮或飘浮状态的杂物。本项目栅渣产生量约0.029t/d(10.59t/a),交由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处置。 (2)污泥 本项目采用SBR+MBR工艺,SBR池会产生剩余污泥,排入污泥浓缩池,采用机械浓缩。 本项目污泥的产生量为0.17t/d(62.05t/a),污泥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送至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
表2.5- 7 本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 序号 | 危险废物名称 | 危险废物类别 | 危险废物代码 | 产生量(t/a) | 形态 | 产生工序及装置 | 主要成分 | 有害成分 | 产废周期 | 危害特性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栅渣 | HW49 | 772-006-49 | 10.59 | 固态 | 预处理段 | 较大块状物、枝状物、软性物质和软塑料等粗、细垃圾和悬浮或飘浮状态的杂物 | 沾染的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 | 连续 | T/In | 按危险废物要求管理和贮存,委托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处理处置。 | 2 | 污泥 | HW49 | 772-006-49 | 62.05 | 固态 | 生化段 | 泥沙、微生物等 | 沾染的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 | 连续 | T/In |
|
| 危废暂存场所 |
4.2其他环境保护设施4.2.1风险防范措施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次氯酸钠泄漏、火灾,污水处理单元、废气处理设施故障。针对环境风险事故情况,提出以下风险防范措施: (1)管网维护措施 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与管网的维护关系密切。应十分重视管网维护及管理,防止泥沙沉积堵塞而影响管道的过水能力。管道衔接应防止泄露污染地下水和掏空地基,保证管道通畅,同时最大限度地收集工业废水。 在管网建设过程中适当距离的设置检查井,安排专人分段进行检修和维护管道,确保在管道泄露事故发生时,维护人员能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确定管网运行维护的工程人员,为使管网系统正常运行及定期检修,对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定向培训,使他们有良好的环境意识,熟悉管网操作规程,了解所使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保养、操作方法,熟悉掌握设备的维修。 当管网泄露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向应急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运行事故对策措施 1)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污水事故性排放的风险。污水处理厂与重要的污水排放企业之间,要有畅通的信息交流管道,建立企业的事故报告制度。加强监控和管理,安装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实现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避免污水事故性排放。一旦排水进入污水处理厂的企业发生事故,应要求企业在第一时间向污水处理厂报告事故的类型,估计事故源强,并关闭出水阀,停止将水送入污水处理厂,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组织环保、城建、工业等部门的事故应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分工负责,协调处理事故。 2)发生污水处理厂停运事故时,排水的单位大户应调整生产,减少污水排放,并启用工业园内各企业的事故排放池,保证含一类金属离子废水不进入污水处理厂。当值班人员应迅速组织抢修,排除故障,恢复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3)建立废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和操作责任制度;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建立技术考核档案,不合格者不得上岗;聘请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厂内的技术管理工作。 4)加强对运转设备、管道系统的管理与维修,关键设备应有备机。严禁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5)设置排水切断设施和应急事故设施:在工业污水处理厂各功能单元的雨水管网最终排放口处设置安装切断设施和收集处置设施及废水输送设施。 2、环境风险应急措施 (1)废水事故排放应急措施 废水处理厂的事故性风险具有突发性的特点,在发生事故排放时,应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①制定事故处理应急计划,建立事故处理机构,落实各部分、各岗位、各操作管理人员的责任,一旦发生事故,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通知相关管理部门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 ②发生废水处理厂停运事故时,立即通知排水单位大户调整生产,减少废水排放量,企业产生的废水进入企业事故池暂存,停止将废水送入污水处理厂。 ③组织抢修,迅速排除故障,恢复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2)危险品泄漏应急措施 1)硫酸:硫酸具有强腐蚀性。它能与一些金属粉末发生反应,放出氢气,有机会导致爆炸,而作为强氧化剂的浓硫酸与金属进行氧化还原反应时会释出有毒的二氧化硫。发生泄漏时应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少量泄漏隔离150m,大量泄漏隔离450m,严格限制出入。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从上风处进入现场,尽可能切断泄露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氨水或其他稀碱液中和。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 2)氢氧化钠(片碱):氢氧化钠与酸发生中和反应并放热。遇潮时对铝、锌和锡有腐蚀性,并放出易燃易爆的氢气。本品不会燃烧,遇水和水蒸气大量放热,形成腐蚀性溶液。具有强腐蚀性。发生泄漏时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用洁清的铲子收集于干燥净洁有盖的容 器,以少量加入大量水中,调节至中性,再放入废水。也可以用水量大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3)次氯酸钠:次氯酸钠受热时或与酸接触或在光照下会分解,生成含有氯气的油污和腐蚀性气体。浓度大于10%时是一种强氧化剂,与可燃物和还原性物质猛烈反应,有着火或爆炸危险。水溶液浓度较高时也是一种强碱,与酸猛烈反应,并有腐蚀性,侵蚀许多金属。若其发生火灾故事,可释放出刺激性或有毒烟雾或气体。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放酸碱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能切断泄漏源。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他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注意保持现场通风,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汽灾害。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 器内,回收至危废处置单位。 4)化验室废液泄漏应急处理:危废间设置分区围堰,液态危废均储存在密闭的储存容器中。当发现储存容器发生破裂后,立即将危险废物倒入备用容器中。如果危险废物泄漏量较小时,首先泄漏在托盘中,将危险废物倒入备用容器中,尽量避免漏撒,后用抹布擦净残留的泄漏物;如果危险废物泄漏量较大时,通过导流沟收集到备用容器或者流入事故池中,导流沟和事故池用抹布擦干净。擦拭抹布属于按危废处置。 (3)水质故障(进出水异常)的应急措施 1)调节池可通过在线监测仪器或感观直接识别的进水水质异常,如pH、进水颜色、进水气味、油污、大量不明物体等异常现象。 ①运行人员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工艺主管,详细描述水质异常状况,如污染物的数量、pH值、气味类型等;如pH小于9或大于11(在线pH计显示进水异常后,应立即用PH试纸进行复核)、出现大量油层较厚的油污等严重影响污水厂生化处理工艺的紧急情况,工艺主管须立即上报至负责人处,由应急指挥长决定启动相应等级响应和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整体应急抢险工作,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决定是否上报市政管理处; ②积极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工作,对不明物体进行打捞,同时关注来水是否继续为异常状态;若来水状态异常,安排减小系统进水量,暂时存于调节池内,并再次向市政管理处汇报实时情况;同时加大抢修力度。 ③下令运行人员立即取5L水样,送化验室后2L水样立即化验,其余3L放化验室冰箱保存,预备送至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控制检测结果在30分钟内,增加异常水样监测次数,并立即将监测结果上报至生产主管,同时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并拍照取证,立即上报应急组长,马上电话并书面通知运营主管单位(市政管理部门运营监管单位)。若异常继续保持,提升泵房液位上升至6m时,立即向市政管理处汇报,请求减少或暂停进水并通知各泵站降低进水量。异常水质可暂时存贮于管网中,待查明原因等待上级监管部门下达指令后再按要求进行调整。以上事故过程当班运行人员要在《突发事故记录表》详细做好记录。 ④以上进水水质异常时工艺主管要及时记录水质异常情况起始时间,及时观察生化池等后续构筑物是否已经受到影响,如若有影响应及时调整工艺运行参数;化验人员持续监测出水环境状况,直至事故排除后,恢复正常运行模式。 2)对调节池难以发现、在厂内生化处理工艺流程中显现出来的水质异常状况或微生物中毒情况,如重金属、苯系物、有毒害物质等污染。 ①运行班人员发现曝气池颜色、气味、溶氧、pH计显示值异常或化验人员发现生物相异常应立即向生产主管汇报;由应急指挥长决定启动相应等级响应和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整体应急抢险工作,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决定是否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②工艺主管检查确认后,若出现严重影响生化系统活性污泥活性时,必须根据在线仪表,快速判断是否为来水异常造成,出水是否超标;如若异常立即停止出水,减小系统进水量或暂停进水,暂时存于提升泵房内,并向市政管理处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汇报真实情况,请求减少进水量或停止进水,以防出水超标;同时加大抢修力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溶解氧、剩余污泥排泥量等进行适当的工艺调整。 ③通知当班人员取进水、二沉池各5L水样,送化验室后2L水样立即化验,其余3L放化验室冰箱保存,预备送至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控制检测结果在30分钟内,增加异常水样监测次数,并立即将监测结果上报至生产主管,由直接负责人根据化验结果决定是否调整进水量、曝气量或增大排泥量。直接负责人立即上报应急组长,并立即联系上级主管部门,待查明原因等待上级监管部门下达指令后再按要求进行调整。以上事故过程当班运行人员要在《突发事故记录表》详细做好记录。 ④工艺主管要及时记录水质异常情况起始时间,及时调整工艺运行参数;化验人员持续监测出水环境状况,直至事故排除后,恢复正常运行模式。 3)雨天时进水水量水质异常的应急措施 ①工艺主管进行现场观察,如果调节池水量增加迅速液位上升快,由降雨导致的进水水质异常后,立即向生产主管汇报,由直接负责人立即联系上游企业减少来水量,以降低厂区水量,防止水量过大造成厂区污水外溢。 ②工艺主管通过在线仪表了解进水水质情况,安排化验人员快速监测来水水质。 ③事故排除后,化验人员持续监测出水环境状况,确保出水无异常后恢复正常运行模式。 4)出水水质异常的应急措施 工艺主管发现出水水质超过警戒值,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①应先检查系统运行情况,并且根据出水超标情况确定是否增、减风量、排泥、加药等手段;下令运行人员检查进水情况,有问题按进水水质异常预案进行处理。检查各构筑物、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异常的及时处理。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决定是否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②下令运行人员立即取5L水样,送化验室后2L水样立即化验,其余3L放化验室冰箱保存,预备送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控制检测结果在30分钟内,增加异常水样监测次数,并立即将监测结果上报至生产主管;若出水水质无改善,应立即暂停进、出水,由负责人马上电话并书面通知运营主管单位(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请求减少或暂停进水,暂时可将污水存贮于调节池,由上级监管部门下达指令后再按要求进行调整,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控制工作。 ③增加抢险人员,针对异常情况投加相应化学药品,对曝气池进行现场巡查,观察活性污泥性状、气味是否正常,监测现场溶解氧情况,尽快恢复系统运行。 故排除后,化验人员持续监测出水环境状况,确保出水无异常后恢复正常运行模式。 5)暴雨的应急措施 ①根据天气预报预先对提升泵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完好。 ②随时观察集水池的水位并向领导汇报。 ③外出巡视,必须注意个人安全,注意防滑,需要有人配合时两人或三人一起协作操作。 ④通知上游企业减少向我公司排水量,防止因雨水量过大,导致调节池水位过高出现满溢,污染周边水体环境。 ⑤对公司内部雨水管道进行定时巡检,如有下水管道堵塞及出水不畅情况发生,应立即向指挥长汇报,及时安排人员抢险。 (4)突然停电的应急措施 长时间停电之前由供电公司出具通知以提前告知。 1)计划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具体的应急过程为:应急小组应保持停电信息与上游企业进行沟通,停电前,开启排水设备将调节池水位降至最低水平,以充分利用调节池储水,送电后,立即开启水泵,通知上游企业进水,恢复生产,同时,根据停电时间的长短、调节池液位 情况确定能够容纳停电期间入厂得污水,如不能,及时通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高排水污水厂企业的排污标准,实现达标排放。 2)临时停电应采取以下措施 当现场人员发现电力故障造成停电,发现人员应: ①现场发现人员立即向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人及时安排电工更换电源线路,先切换至另外一条电源线路,以确保污水厂稳定运行后,再对故障线路进行维修。 ②安排电力人员负责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和全面的线路安全检查,及时修复备用线路,以解除隐患。 ③临时停电时,应通知上游企业,减少对我公司的排水量,来电后,恢复正常排水。 ④来电后,不应立即排水,待系统恢复正常,水质达标后再开启提升泵排水。 (5)火灾应急措施 1)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可采取的主要应急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2)消防人员必须穿戴全身防护服;同时堵漏泄漏化学品,用水保持火场中容器冷却,用水喷淋保护切断泄漏源的人员。 3)救援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 4)在火灾和爆炸无法控制的情况下,需立即通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必要时对处于污染范围内的人员进行疏离,避免发生人员伤亡。 (6)管理及操作环节危险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各生产、经营、储存单元,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生产单元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3)对工作人员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定期进行理论和实践考核,保证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资质,并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程; 4)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加药间的安全管理。对化验室药品保管员加强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应急救援措施; 5)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并按照要求穿工作服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操作加药设备时应戴橡胶手套、穿胶靴、戴口罩以及防护服;电气检修时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等;对劳保用品如防毒面具等应定期检测,以确保其有效性; 6)得知停电计划或发现临时停电时,应急小组应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汇报,并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随时与供电部门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 如属于计划停电,应保持停电信息与各污水泵站进行沟通,停电前,开启排水设备将管道内污水降至最低水平,以充分利用管网容积储水,送电后,立即开启水泵,通知泵站进水,恢复生产,同时,根据停电时间的长短及污水厂调节池、管网情况确定能够容纳停电期间入厂的污水,如不能,及时通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高排水污水厂企业的排污标准,实现达标排放。 如临时停电,当班人员要立即排查停电原因,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立即关闭生化池好氧出水闸门,以防后置处理单元污水溢出,待事故排除后再重新开启。 7)当出现设备故障及大修而无备用设备或备用设备无法启用等情况时,要及时与应急领导小组联系,确定大修时间,采取相关措施在大修期间存放污水,防止外排。在调节池与外排渠道间设置闸板,故障时及时关闭闸板,污水临时存放在调节池内,待事故排除后,再将污水重新提升至污水处理厂。同时,根据大修时间的长短及污水厂事故池、管网情况确定能否容纳大修期间入场的污水,如若不能则及时通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高排入污水处理厂企业的排放标准,确保达标排放; 8)安排至少2工人24小时巡查,检查排洪、排水设施有无淤堵、坍塌、结构变形,污水处理厂构筑物时候出现泄漏、塌陷,检查排渗设施是否运行正常; 9)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加强对汛期进厂污水的监控,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汛期前,应对污水处理厂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雨季期间,加强对设施的日常检查,同时与气象部门保持经常联系,及时掌握气象信息;事故可能发生时,通过预先确定的报警方法及早采取措施。 3、应急预案 根据现有工程的实际运行情况,分别制定了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和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此外,2022年2月25日,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对《祁门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予以备案,备案编号:241024-2022-001-L。 4、排污口规范化及在线监测情况 本项目排污口基本实现了规范化;进口安装流量、氨氮、COD在线监测设备,出口安装流量、pH、COD、氨氮、TN、TP在线监测设备,并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4.2.2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管理 1、废气排放口 废气排口已按要求设置标识,并设置了采样口和采样平台。 2、废水排放口 废水排污口已设置水污染物排污口标志牌,标明了主要污染指标。 3、固定噪声排放源 按规定对固定噪声进行治理。 4、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各种固体废物分别收集、贮存和运输,设置专用堆放场所,有防扬散、防流失等措施,并设置了标志牌。 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项目总投资为43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约30.5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为7.1%;环保措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详见表4.3-1:
表4.3-1 “三同时”落实情况一览表 项目 | 验收内容 | 验收要求 | 验收点 | “三同时”落实情况 | 废气 治理 | 调节池兼水解酸化池(含集水池)、污泥浓缩池为半地下式,池体密闭。AAO池+MBR膜池依托现有1#SBR池改造,利用现有加盖设施。 | 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5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中二级标准 | 厂界 | 已落实;调节池兼水解酸化池(含集水池)、污泥浓缩池为半地下式,池体密闭。AAO池+MBR膜池依托现有1#SBR池改造,利用现有加盖设施。 | 废水 处理 |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南侧华杨河后进入金东河。接钠废水和厂区自身废水经本厂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经处理后的尾水通过排水管道排入金东河。 | 经处理后尾水排放中总镍、总铜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3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氟化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总锡达到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199-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1 中限值,其他污染物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 | 污水厂出口 | 已落实;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南侧华杨河后进入金东河。接钠废水和厂区自身废水经本厂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经处理后的尾水通过排水管道排入金东河。 | 固废治理 | 依托现有危废库,栅渣、污泥暂存于危废库,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合理处理处置 | 危废协议 | 已落实;交由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噪声 治理 | 新增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厂界四侧 | 已落实;新增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 | 地下水及土壤 | 依托现有分区防渗措施,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达到相应的防渗要求;地下污染管网防渗、防腐蚀;利用厂区内现有的1个监控井,并在厂区上游、下游各新增1个地下水监控点位。 | 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 一般防渗区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 | 分区防渗、地下水监测井 | 基本落实;地下污染管网防渗、防腐蚀;利用厂区内现有的1个监控井,并在厂区上游、下游各新增1个地下水监控点位。 | 环境风险 | ①应急事故池:利用现有1座应急事故池,尺寸为5.60×5.60×4.80m,容积150m3;同时依托闲置的辐流式沉淀池、预沉池,作为应急事故池使用,容积500m3。共计容积650m3。②应急预案:修编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 | 650m3事故池;修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应急预案、事故池 | 基本落实;650m3事故池;修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环境管理 | 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监测计划,设置环境管理和监测机构、配备监测仪器等 | 基本落实;制定环境管理制度和监测计划。 |
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与建议5.1.1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①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NH3、H2S)最大落地浓度小于其相应标准值的10%。②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结合项目周边环境状况、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和前期环评批复,本次扩容后,以污水处理单元为边界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勘查测量,防护距离内没有居民、学校、医院、食品加工企业等敏感目标,满足要求。 (2)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项目扩建完成运行后,厂内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厂区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进入华杨河汇入金东河;接纳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沿华杨和铺设的排水管道排入金东河。经预测,项目正常排污情况下,污水中所含污染物对受纳水体污染物浓度的提高均有不同程度的贡献,但贡献值均不大。本项目选取排污口下游1500m处作为污染源排放量核算断面,根据预测结果可知,丰水期、枯水期排污口下游1500m处COD、氨氮、总磷浓度均可满足安全余量要求。非持久性污染物经过河道自然降解,在排污口下游500m断面水中污染物各项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III类水标准限值要求,对下游河道金东河、阊江水质也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次评价,选取COD、铜、镍因子进行地下水预测,预测结果表明,事故状况下,泄漏高浓度废水将对下游的地下水水质造成一定影响。污染物迁移受地下水对流和弥散作用的影响,其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渗漏处地下水径流的下游方向。随着时间的推移,污染物影响范围逐渐增大。在地下水弥散作用的影响下,污染物不断向四周迁移,污染范围内污染物浓度逐渐升高。在没有考虑降解的情况下,渗漏事故发生后,污染主要集中在项目厂区范围附近,基本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因此,本评价认为,在严格落实评价提出的防渗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4)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预测结果表明,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处理后,各厂界噪声贡献值昼夜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对厂界四周的声环境现状质量影响程度较小。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扩容新增危险废物栅渣、污泥,依托现有危废库暂存,危险废物的相关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废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扩容后,全厂涉及的次氯酸钠、硫酸属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B中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其他危险物质。风险潜势为I。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工程,从生产过程来看,本项目主要危险性主要为次氯酸钠泄漏以及污水事故排放等情况。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性影响因素在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后,通过采取保护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本项目将能有效的防止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依靠安全防护设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也能及时控制事故,防止事故的蔓延。只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程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和防治措施到位,项目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因此,项目在落实环评提出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环境风险事故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7)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途径为主要受地面垂直入渗影响、氨和硫化氢大气沉降影响。厂内污水管道及污水处理池进行了重点防渗,可有效防止污水泄漏对土壤产生影响。扩容后全厂危险废物主要为污泥、化验室废液,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标准在厂区临时暂存,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建设。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间设置标志牌、地面与墙角均采用防渗材料进行重点防渗建造,整个危废间做到“防风、防雨、防渗漏”,可有效减少危废贮存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氨和硫化氢,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项目污染源正常排放下各类大气污染物的下风向预测浓度较小,均小于地面浓度标准限值10%的值,对土壤的影响较小。 5.1.2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扩容后全厂恶臭产生区域主要为1#格栅、2#格栅、调节池兼水解酸化池、2#SBR池、AAO池、污泥浓缩池、脱水机房。恶臭气体是多组分低浓度的混合气体,污水处理厂恶臭的主要成分为硫化氢、氨等。 本次扩容后,2#SBR池、脱水机房废气处理依托现有,2#SBR池加盖密闭收集、脱水机房负压收集的废气经“碱液吸收+水雾分离+低温等离子”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调节池兼水解酸化池(含集水池)、污泥浓缩池为半地下式,池体密闭。AAO池+MBR膜池依托现有1#SBR池改造,利用现有加盖设施。 厂界NH3和H2S浓度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因此不会对主要保护目标的居民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恶臭防治措施可行。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工程,处理规模为3000m3/d,主要处理来自华杨园区电子电器产业园企业废水和华杨园区其他部分企业废水,厂区自身废水收集后通过格栅池进入本厂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项目污水处理主体工艺:2000m3/d:格栅(共用)+水解酸化池/调节池(共用)+SBR池+MBR池+高效混凝沉淀池(共用)+化学药剂消毒(共用);1000m3/d:格栅(共用)+调节池兼水解酸化池(共用)+AAO生化池+MBR膜池+高效混凝沉淀池(共用)+化学药剂消毒(共用),经处理后尾水排放中总镍、总铜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3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氟化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总锡达到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199-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1 中限值,其他污染物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处理后的尾水通过沿华杨河铺设的排水管道排入金东河。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扩容不新增构筑物,分区防渗依托现有工程,利用厂区内现有的1个监控井,并在厂区上游、下游各新增1个地下水监控点位。①重点防渗区:格栅池、提升水池、调节池兼水解酸化池(含集水池)、AAO+MBR膜池、中间水池、2#SBR池、2#MBR池、原好氧池、高效沉淀池、污泥浓缩池、清水池、应急事故池池体外壁做防水处理,池体内壁做玻璃钢防腐防渗漏处理,并设置HDPE防渗膜,防渗系数≤10-12cm/s,同时采用防渗性能≥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粘土层。危废库设置HDPE防渗膜,防渗膜渗透系数≤10-12cm/s,危废库裙脚均需采用环氧树脂防腐处理。②一般防渗区:综合间、仓库、设备间、废气处理平台地面防渗层采用防渗混凝土,渗透系数≤10-7cm/s;③简单防渗区:厂区道路、办公区、配电房等进行硬化。 (4)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本次扩容项目新增设备选用低噪声的环保设备,风机置于室内;水泵底座设减振垫,留减振槽,接口处做挠性连接。在综合采取上述噪声控制措施后,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区排放限值,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 本次扩容新增危险废物栅渣、污泥,依托现有危废库暂存,危险废物的相关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废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6)土壤污染控制措施 厂区已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进行绿化措施。日常管理过程中,需制定完整的生产管理制度,对构筑物定期检查,防止构筑物因防渗层老化、破坏及意外等造成的土壤污染。在退役时,要对土壤进行检测,如果已受到污染,应按照“ 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被污染的土壤或者地下水,由造成污染的单位负责修复和治理。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对厂区及附近的土壤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应急事故池:利用现有的1座应急事故池,尺寸为5.60×5.60×4.80m,容积150m3;同时依托闲置的辐流式沉淀池、预沉池,容积500m3。共计容积650m3。 ②应急预案:修编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 5.1.3公众参与结论 2022年9月5日,该项目在祁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2年10月25日,环评征求意见稿在祁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二次公示在公示,在周边敏感点进行了现场公示,并于2022年11月2日和11月4日在“安徽日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2022年11月11日,在祁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报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解决好相关污染问题,尽量减轻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关于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祁门经济开发区,总投资4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第二次扩容改造,利用现有提升水池、调节池、SBR池、中间水池、MBR池改造,新增污水处理收集管网及污水处理设备,改造完成后新增1000m³/d处理能力,改扩建后全厂共计3000m³/d处理能力。 二、根据《报告书》结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祁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拟建项目营运期间所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治理后能实现达标排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按《报告书》内容及下述要求进行工程建设,其他建设内容不得发生变化。 三、该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认真落实"三同时",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南侧华杨河后进入金东河。项目接纳的园区企业废水和少量厂区自身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金东河。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确保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规定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值。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氨、硫化氢等恶臭气体,本次扩容后,2#SBR池、脱水机房废气处理依托现有,2#SBR池加盖密闭收集、脱水机房负压收集的废气经“碱液吸收+水雾分离+低温等离子”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5-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调节池兼水解酸化池(含集水池)、污泥浓缩池为半地下式,池体密闭。AAO池+MBR膜池依托现有1#SBR池改造,利用现有加盖设施。未收集到的恶臭气体在厂区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应加强厂区绿化及各污水处理系统的管理,及时清理堆存污泥,使厂区恶臭气体无组织厂界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厂界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以污水处理单位为边界设置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不得有居民敏感点、学校、医院、食品加工厂等环境敏感点。 3.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建成后新增固体废物为栅渣、污泥,栅渣、污泥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相关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应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设置标志牌,并且建立档案制度,各类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于防渗漏的容器中,设分类存放标识,对暂存的危险废物数量、特性、存放库位、存入日期、运出日期等详细记录并长期保存,建立定期巡查、维护制度,不得随意处理,不得对土壤、地表水及地下水产生污染。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在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处理后,确保污水厂运行过程中厂内各种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5.做好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报告书及相关规范的要求认真落实防止地下水、土壤污染的各项措施,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对污水管线、各污水池和危险废物储存间等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做好防雨、防渗漏、防溢流等措施,并加强和维护厂区环境管理,防止地下水、土壤受到污染,确保项目区域的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土壤环境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 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确保项目区域的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不降低。 6.做好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保证防范环境风险的配套设施、装备的落实。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废水能自流进入应急事故池;根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中要求将应急物资配置到位;在生产中要严格执行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制度和措施,做好运输、贮存和生产等环节的环境风险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切实加强环境风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正常投入使用;一旦出现事故隐患或地下水、土壤异常等环境危害事件,应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处置,包括停止生产,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7.加强对来水水质的监控,严格按照设计进水控制标准接纳各接管企业的废水,同时做好污水收集管网、污染治理设施及在线监控设备的运行管理,制定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加强污染物监测,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8.做好施工现场绿化、美化工作,减少噪声和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9.建设单位需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设置环保管理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加强员工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环境意识。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和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完善各类环保工作档案。 四、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为18.25t/a、NH3-N为1.825t/a、TP为0.183t/a、TN为5.475t/a。本次扩容后主要污染物累计排放量控制指标:COD为54.75t/a、NH3-N 为5.475t/a、TP为0.548t/a、TN为16.425t/a。 五、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防止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应依法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国家对本项目应执行的环境标准作出修订或新颁布的新要求,执行新标准和新要求。 七、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应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和验收信息报送工作。 八、该项目建成实际投运前,须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九、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6验收执行标准6.1废气排放标准 恶臭污染物及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GB14554-9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及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中二级标准。具体标准见下表。 废气排放限值详见表6.1-1。 表6.1-1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序号 | 控制项目 | 排放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排气筒高度(m) | 排放量(kg/h) | 1 | 氨 | 15 | 4.9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4) | 2 | 硫化氢 | 15 | 0.33 | 3 | 臭气浓度 | 15 | 2000(无量纲) |
表6.1-2 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 序号 | 控制项目 | 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 允许浓度(mg/m³) | 标准来源 | 1 | 氨 | 1.5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 | 2 | 硫化氢 | 0.06 | 3 | 臭气浓度 | 20(无量纲) |
6.2废水排放标准 项目运行后,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中总镍、总铜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3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氟化物参照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总锡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199-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1 中限值,其他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废水部分监测因子排放限值详见表6.2-1。 表6.2-1 废水监测因子排放标准限值一览表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限值 |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 标准 | 1 | pH | 6~9 | 废水总排口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一级A标准 | 2 | COD | 50 | 3 | BOD5 | 10 | 4 | SS | 10 | 5 | 氨氮 | 5(8) | 6 | 总氮 | 15 | 7 | 总磷 | 0.5 | 8 | 动植物油 | 1 | 9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5 | 10 | 粪大肠杆菌数 | 103(个/L) | 11 | 总镍 | 0.05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3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 12 | 总铜 | 0.5 | 13 | 氟化物 | 10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 14 | 总锡 | 5 |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199-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1 中限值 |
6.3噪声排放标准 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表6.3-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 标准类别 | 昼间 | 夜间 | GB12348-2008中3类 | 65 | 55 |
6.4固废控制标准 污水处理厂污泥稳定化处理控制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5中的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污泥稳定化控制指标见下表。 表6.4-1 污泥稳定化控制指标 稳定化控制指标 | 控制项目 | 控制指标 | 好氧堆肥 | 含水率(%) | <65 | 蠕虫卵死亡率(%) | >95 | 粪大肠杆菌群菌值(%) | >0.01 |
6.5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本项目产生的总量控制指标值见下表 表6.5-1 总量控制情况一览表 项目 | 排放标准(mg/L) | 标准来源 | 运行时间(d/a) | 现有工程 | 本项目新增 | 扩容后全厂 | 废水量(t/a) | 总量控制指标(t/a) | 废水量(t/a) | 总量控制指标(t/a) | 废水量(t/a) | 总量控制指标(t/a) | COD | 50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 365 | 2000 | 36.5 | 1000 | 18.25 | 3000 | 54.74 | 氨氮 | 5(8) | 3.65 | 1.825 | 5.474(8.76) | TN | 15 | 10.95 | 5.475 | 16.425 | TP | 0.5 | 0.365 | 0.183 | 0.548 |
7验收监测内容7.1验收监测范围本次验收监测对该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废水和厂界噪声进行验收监测,环境管理检查等内容同步进行。 7.2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监督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在经现场勘查和确认各环保设施均已正常运行后,进入现场进行监测,以保证监测数据有效性。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情况详见表7.2-1。 表7.2-1 验收监测期间运营情况一览表 设计生产能力 | 日处理污水1000t/d | 监测日期 | 2023.9.20 | 2023.9.21 | 实际生产情况 | 850t/d | 835t/d | 生产负荷 | 85.0% | 83.5% |
7.3废气排放监测内容1、有组织排放源监测 (1)监测点位及项目 表7.3-1 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及项目 车间名称 | 监测位置 | 取样点位数量(个)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DA001:废气处理设施 | 废气处理设施出口 | 1 |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 连续2天、 每天监测4次 |
(2)监测时间与频次,并同步测定流量、流速、气体气温、排气筒高度等参数。 (3)监测频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采样4次,每次采样时间1h。 (4)监测方法: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应满足HJ/T397、HJ905等要求,并同步监测烟气参数。 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监测 根据监测期间的风向确定具体的监测点位。 (1)监测布点:对上风参考点及下风向周界外最高浓度点进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监测,监测点具体设置情况见表7.3-2。 表7.3-2 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及频次 分类 | 点位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无组织废气 | G1 | 上风向参考点 | 臭气浓度、H2S、NH3 | G2 | 下风向周界外10m处 | G3 | 下风向周界外10m处 | G4 | 下风向周界外10m处 |
(2)监测项目:详见上表7.3-2,并同步测定风向、风速、气压、气温等气象参数。 (3)监测频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采样4次,每次采样时间1h。 (4)监测及分析方法: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应满足HJ/T55、HJ905等要求。 7.4废水排放监测内容(1)监测位置布设: 主要监测项目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水质,并记录水量。 表7.4-1 厂区废水水质监测断面布设情况表 监测点位置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W1:污水设施进口 | pH值、COD、BOD5、SS、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杆菌数、总镍、总铜、氟化物、总锡 | 连续2天、每天监测4次 | W1:污水设施出口 | pH值、COD、BOD5、SS、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杆菌数、总镍、总铜、氟化物、总锡 |
(2)监测项目:详见上表7.4-1。 (3)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采样4次。 (4)采用及分析方法:废水监测应满足HJ91.1、HJ/T92、HJ493、HJ494、HJ495等要求。 7.5噪声排放监测(1)监测点布设:在厂区厂界周围共布设4个噪声监测点。 表7.5-1 噪声监测点位布设情况表 分类 | 点位编号 |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厂界噪声 | N1 | 项目区东厂界 | 昼间噪声、夜间噪声 | 监测2天, 每天1次 | N2 | 项目区南厂界 | N3 | 项目区西厂界 | N4 | 项目区北厂界 |
(2)监测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LAeq)。 (3)监测频率:连续监测2天,分昼、夜监测。 (4)监测方法: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应满足GB12348、HJ819等要求。 7.6污泥监测(1)测点布设 表7.6-1 污泥点位布设情况表 监测点位置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S1:污泥堆放间 | 含水率、蠕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菌值 | 连续2天、每天监测4次 |
(2)监测因子:见表7.6-1。 (3)监测频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
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监测期间,安徽迈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所使用的监测设备均进行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所使用的药剂、耗材等均通过检验合格;实验室监测环境均能满足监测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监测标准要求执行;监测分析质量控制按照空白试验、平行双样、加标回收等质控方法进行控制。具体质量保证及控制措施如下: 8.1监测分析方法本项目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1-1: 表8.1-1 检测项目分析方法 检测类别 |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 | 方法 检出限 | 主要仪器 | 无组织 废气 | 氨 |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2009 | 0.01mg/m3 | 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 ZR-3922 AHMS-YQ-053/054/055/056/057/060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T6-1650F AHMS-SY-007 | 硫化氢 | 环境空气 硫化氢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 | 0.001mg/m3 | 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 ZR-3922 AHMS-YQ-053/054/055/056/057/060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T6-1650F AHMS-SY-007 | 臭气浓度 | 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HJ 1262—2022) | / | / | 有组织 废气 | 氨 | 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3-2009 | 0.25mg/m3 | 自动烟尘烟气采样器 ZR-3260 AHMS-YQ-001 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 ZR-3922 AHMS-YQ-002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T6-1650F AHMS-SY-007 | 硫化氢 | 污染源废气 硫化氢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 | 0.01mg/m3 | 自动烟尘烟气采样器 ZR-3260 AHMS-YQ-001 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 ZR-3922 AHMS-YQ-002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T6-1650F AHMS-SY-007 | 臭气浓度 |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4675-1993 | / | / | 废水 | pH | 水质 pH值的测定 电极法 HJ 1147-2020 | / | 笔式pH检测计 PH838 AHMS-YQ-081 | 化学需氧量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 4mg/L | 滴定管 50mL AHMS-SY-055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 | 0.5mg/L | 溶解氧仪 JPSJ-605 AHMS-SY-10 生化培养箱 SPX-150B AHMS-SY-133 | 悬浮物 |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1989 | / | / | 氨氮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 0.025mg/L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T6-1650F AHMS-SY-007 | 总氮 |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6-2012 | 0.05mg/L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T6-1650F AHMS-SY-007 | 总磷 |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1893-1989 | 0.01mg/L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T6-1650F AHMS-SY-007 | 动植物油 |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8 | 0.06mg/L | 红外分光测油仪 D-18B AHMS-SY-008 | 阴离子表面 活性剂 |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T 7494-1987 | 0.05mg/L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T6-1650F AHMS-SY-007 | 总镍 | 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 光度法 GB/T 11912-1989 | 0.05 mg/L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A3AFG-12 AHMS-SY-005 | 总铜 |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1987 | 0.05mg/L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A3AFG-12 AHMS-SY-005 | 氟化物 |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4-1987 | 0.05mg/L | 离子计 PXSJ-216 AHMS-SY-134 | 总锡* | 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 HJ 776-2015 | 0.04mg/L | Avio 200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AHSC-0004) | 污泥 | 含水率 | 海洋监测规范 第5部分:沉积物分析 GB 17378.5-2007 | / | / | 蛔虫卵死亡率* | 集卵法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检验方法 CJ/T 221-2005(16) | / | SPH-200F超凡型小容量恒温培养振荡器(AHSC-0115) | 粪大肠菌群值* |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12附录D | / | 电热恒温培养箱(AHSC-0040)、 生化培养箱(AHSC-0043) | 噪声 | 噪声(昼夜)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 / | 声级计 AWA5688 AHMS-YQ-015 声校准器 AWA6022A AHMS-YQ-075 |
8.2人员能力参加本次验收监测和实验室分析人员均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8.3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3.1水质现场监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采样前,现场监测人员认真熟悉验收监测方案,了解与本项目排放污水有关的工艺流程和治理措施。由于测定因子的不同,对于不同样品的采集、保存容器的材质与清洗、运输,现场监测人员也提前做了分类准备。在样品采集时,根据相关标准分别采样,并对现场监测点位采集周边情况照片和现场采样人员采样图片,并及时对监测点进行坐标定位。并对采集的样品通过添加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钠等常规试剂进行固定、4℃低温冷藏运输,对于运输过程中发生采样瓶破损、水样溢出等现象时,将对其样品重新采集。 样品采集直至送交实验室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并做好了现场采样记录,包括单位名称、样品编号、采样地点、采样日期、采样时间、监测项目、所加保护剂名称及加入量、采样人员等,及时核对标签和检查保存措施的落实。水样送入实验室时,及时做好了样品交接工作,及时将样品流转至分析人员进行实验室分析,并有交接签字。 8.3.2实验室内的质量保证和质控措施 分析人员熟悉和掌握有关分析方法,了解污水的特征,保证分取样的均匀性,根据分析项目的不同选择实验用水和分析实验试剂,保证使用试剂的纯度符合要求。为了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可靠,每批样品都同时做空白实验,并控制空白实验值,对于能够做全程序空白的项目,在分析时带入全程序空白,开展质控样、加标样地分析,并保证至少对10%的样品进行平行双样分析,保证至少做10%加标回收或进行10%的质控样品测定,并使用标准物质参与分析过程控制。 分析人员接到样品后在样品的保存期限内完成分析,认真做好原始分析记录,进行正确的数据处理和有效校核。废水质量控制及样品情况统计见下表。 表8.3-1 项目平行样检测结果 分析日期 | 项目 | 样品编号 | 测定值A | 测定值B | 相对偏差RD(%) | 结果评价 | 检测人员 | 2023/9/22 | 化学需氧量(mg/L) | 2309082WA0101 | 29mg/L | 32 mg/L | 4.9 | 合格 | 冯霜 | 2023/9/22 | 化学需氧量(mg/L) | 2309082WB0101 | 29 mg/L | 31 mg/L | 3.3 | 合格 | 冯霜 | 2023/9/22-2023/9/27 |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 2309082WA0101 | 11.6 mg/L | 11.61 mg/L | 2.2 | 合格 | 冯霜 | 2023/9/22 | 氨氮(mg/L) | 2309082WA0101 | 14.6 mg/L | 14.6 mg/L | 0 | 合格 | 周慧芬 | 2023/9/22 | 总磷(mg/L) | 2309082WA0101 | 0.48 | 0.50 | 2.0 | 合格 | 吴莉莉 | 2023/9/22 | 总氮(mg/L) | 2309082WA0101 | 31.1 mg/L | 30.9 mg/L | 0.32 | 合格 | 周慧芬 | 2023/9/22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 2309082WA0101 | 0.22 mg/L | 0.21 mg/L | 2.3 | 合格 | 周慧芬 | 2023/9/25 | 总镍(mg/L) | 2309082WA0101 | 0.69 mg/L | 0.69 mg/L | 0 | 合格 | 王心如 | 2023/9/25 | 总铜(mg/L) | 2309082WA0101 | 0.68 mg/L | 0.68 mg/L | 0 | 合格 | 王心如 | 2023/9/25 | 氟化物(mg/L) | 2309082WA0101 | 31.3 mg/L | 30.4 mg/L | 1.5 | 合格 | 陈楚旭 |
表8.3-2 有证标准物质检测结果 分析日期 | 检测项目 | 标准样品编号 | 标准值及其不确定度 | 测定 结果 | 结果 评价 | 检测 人员 | 2023/9/22 | 化学需氧量(mg/L) | Z-220801-03 | 72.1±4.0 mg/L | 73.9 mg/L | 合格 | 冯霜 | 2023/9/22 | 氨氮(mg/L) | Z-210501-12 | 25.3±1.0 mg/L | 24.8 mg/L | 合格 | 周慧芬 | 2023/9/22 | 总磷(mg/L) | 23040610 | 0.480±0.031 mg/L | 0.462mg/L | 合格 | 吴莉莉 | 2023/9/22 | 总氮(mg/L) | Z-210501-4 | 0.525±0.053 mg/L | 0.512 mg/L | 合格 | 周慧芬 | 2023/9/25 | 动植物油(mg/L) | 2204205 | 48.2±4.1 mg/L | 48.0 | 合格 | 黄佩 | 2023/9/22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 Z-230525-1 | 0.407±0.023 mg/L | 0.412mg/L | 合格 | 周慧芬 | 2023/9/25 | 氟化物(mg/L) | 22090512 | 2.21±0.13 mg/L | 2.09 mg/L | 合格 | 陈楚旭 |
表8.3-3 空白试验记录表 检测日期 | 样品编号 | 检测 项目 | 分析方法 | 检出限 | 测定 结果 | 结果 评价 | 检测 人员 | 2023/9/22 | 2309082WA0101 | 化学需氧量 | HJ828-2017 | 4mg/L | ND | 合格 | 冯霜 | 2023/9/22 | 2309082WA0101 | 氨氮 | HJ535-2009 | 0.025 | ND | 合格 | 周慧芬 | 2023/9/22 | 2309082WA0101 | 总磷 | GB 11893-89 | 0.01 mg/L | ND | 合格 | 吴莉莉 | 2023/9/22 | 2309082WA0101 | 总氮 | HJ636-2012 | 0.05 mg/L | ND | 合格 | 周慧芬 | 2023/9/22 | 2309082WA0101 | 动植物油 | HJ637-2018 | 0.06mg/L | ND | 合格 | 黄佩 | 2023/9/22 | 2309082WA0101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GB/T 7494-87 | 0.05 mg/L | ND | 合格 | 周慧芬 | 2023/9/25 | 2309082WA0101 | 总镍 | GB11912-89 | 0.05 mg/L | ND | 合格 | 王心如 | 2023/9/25 | 2309082WA0101 | 总铜 | GB 7475-87 | 0.05mg/L | ND | 合格 | 王心如 | 2023/9/25 | 2309082WA0101 | 氟化物 | GB/T 7484-1987 | 0.05mg/L | ND | 合格 | 陈楚旭 |
表8.3-4 加标回收率试验结果记录表 检测 日期 | 检测 项目 | 样品 编号 | 标准样品 编号 | 加标量 | 检测结果 | 加标回收率(%) | 结果评价 | 检测 人员 | 样品 | 加标样品 | 2023/9/25 | 总镍 | 2309082WA0101+1.5mg/L | B2004079 | 3mg/L | 0.69 | 2.075mg/L | 92.3 | 合格 | 王心如 | 2023/9/25 | 总铜 | 2309082WA0101+1.6mg/L | B13467 | 4mg/L | 0.68 | 2.216mg/L | 96.0 | 合格 | 王心如 |
由表8.3-1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监测及分析严格按照安徽迈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实施了全过程质量控制。样品测定按规定带平行、加标样,经过分析检测,本次废水监测的各指标采取的平行、加标样合格率均达到了质控要求,数据真实有效。 8.4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4.1采样过程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开始监测前,现场监测人员设有专门的负责人组织协调,向厂房有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详细说明对生产和净化装置提出的要求和应提供生产设备和净化装置运行资料,确定现场采样的监测点位及开孔情况,采样过程中有专人记录运行工况,及时统计和整理收集有关资料,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监测方案进行现场采样,并对现场监测点位采集周边情况照片和现场采样人员采样图片,及时对监测点进行坐标定位。 8.4.2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当按规定将采集到的具有代表性的大气和废气质量样品送至实验室进行分析测试时,分析人员根据分析项目的要求和目的,选择且通过计量认证的分析方法,根据分析项目的不同选择实验用水和分析实验试剂,保证使用试剂的纯度符合要求。为了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可靠,每批样品都同时做空白实验,并控制空白实验值。分析人员接到样品后在样品的保存期限内完成分析,认真做好原始分析记录,进行正确的数据处理和有效校核。 表8.4-1 有证标准物质检测结果 分析日期 | 检测项目 | 标准样品编号 | 标准值及其不确定度 | 测定结果 | 结果评价 | 检测人员 | 2023/9/22 | 氨 (无组织) | Z230501-1 | 1.58±0.12 mg/L | 1.51 mg/L | 合格 | 周慧芬 | 2023/9/22 | 硫化氢 (无组织) | B22040034 | 2.30±0.25 mg/L | 2.12 mg/L | 合格 | 吴莉莉 | 2023/9/22 | 氨 (有组织) | Z230501-1 | 1.58±0.12 mg/L | 1.51 mg/L | 合格 | 周慧芬 | 2023/9/22 | 硫化氢 (有组织) | B22040034 | 2.30±0.25 mg/L | 2.12 mg/L | 合格 | 吴莉莉 | 2023/9/22 | 化学需氧量(mg/L) | Z-220801-03 | 72.1±4.0 mg/L | 73.9 mg/L | 合格 | 冯霜 |
表8.4 -2 空白试验记录表 检测日期 | 样品编号 | 检测 项目 | 分析方法 | 检出限 | 测定 结果 | 结果 评价 | 检测人员 | 2023/9/22 | 2309082FA0001 | 氨 | HJ 533-2009 | 0.01mg/m3 | ND | 合格 | 周慧芬 | 硫化氢 | 环境空气 硫化氢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 | 0.001mg/m3 | ND | 合格 | 吴莉莉 | 2309082FA0002 | 氨 | HJ533-2009 | 0.25mg/m3 | ND | 合格 | 周慧芬 | 硫化氢 | 污染源废气 硫化氢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 | 0.01mg/m3 | ND | 合格 | 吴莉莉 |
8.5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噪声采样前,现场采样人员采用符合监测规范要求的监测仪器,测量前、后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dB,测量仪器和校准仪器都检定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限内使用。 采样过程中,现场采样人员对项目正常工作时总设备开机台数、原料及辅料投入和产品产出情况及生产周期等进行调查,在项目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生产规模下进行噪声监测,及时统计和整理收集有关资料,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监测方案进行现场采样。验收监测前,项目噪声监测严格按照安徽锦程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实施了全过程质量控制。监测设备采样前和采样后都进行了校准,校准结果均在允许误差范围内。 8.6污泥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6.1采样过程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开始监测前,现场监测人员设有专门的负责人组织协调,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监测方案进行现场采样,并对现场监测点位采集现场采样人员采样图片,及时对监测点进行坐标定位。 8.6.2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当按规定将采集到的具有代表性的样品送至实验室进行分析测试时,分析人员根据分析项目的要求和目的,选择且通过计量认证的分析方法,根据分析项目的不同选择实验用水和分析实验试剂,保证使用试剂的纯度符合要求。为了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可靠,每批样品都同时做空白实验,并控制空白实验值。分析人员接到样品后在样品的保存期限内完成分析,认真做好原始分析记录,进行正确的数据处理和有效校核。
9验收监测结果9.1工况监测期间,建设项目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依据现场调查及监测期间企业运行负荷记录表,监测期间实际产能及生产负荷见下表。生产工况详见企业生产工况证明。项目生产负荷见表9.1-1。 表9.1-1 生产负荷表 设计生产能力 | 日处理污水1000t/d | 监测日期 | 2023.9.20 | 2023.9.21 | 实际生产情况 | 850t/d | 835t/d | 生产负荷 | 85.0% | 83.5% |
9.2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9.2.1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9.2.1.1废水验收监测期间,废水监测结果详见表9.2-1:
表9.2-1 废水检测结果表(单位:mg/L,pH无量纲) 采样点位 | 污水站进口 | 样品状态 | 浑浊有味 | 采样日期
样品 编号/ 频次 检测项目 | 2023/9/20 | 分析日期 | 2309082WA0101 | 2309082WA0102 | 2309082WA0103 | 2309082WA0104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第四次 | pH(无量纲) | 7.6(23.6℃) | 7.8(23.6℃) | 7.5(24.1℃) | 7.7(24.2℃) | 2023/9/20- 2023/9/27 | 化学需氧量(mg/L) | 30 | 30 | 29 | 32 |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 11.4 | 12.0 | 11.6 | 11.8 | 悬浮物(mg/L) | 87 | 89 | 83 | 85 | 氨氮(mg/L) | 14.6 | 14.5 | 14.5 | 14.4 | 总磷(mg/L) | 0.49 | 0.52 | 0.46 | 0.48 | 总氮(mg/L) | 31.0 | 30.9 | 30.5 | 30.5 | 动植物油(mg/L) | 1.06 | 1.07 | 0.75 | 0.79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 0.22 | 0.20 | 0.19 | 0.21 | 总镍(mg/L) | 0.69 | 0.69 | 0.69 | 0.69 | 总铜(mg/L) | 0.68 | 0.68 | 0.67 | 0.68 | 氟化物(mg/L) | 3.09 | 3.01 | 3.07 | 3.20 | *总锡(mg/L) | ND | ND | ND | ND | 2023.9.20~ 2023.9.28 | 备注 | *检测项目废水中总锡由安徽晟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资质证书号:191212051468,资质证书有效期:2025年04月02日)报告编号:AHSC2023092010检测并出具数据。 “ND”表示检测结果小于方法检出限。 |
续表9.2-1 废水检测结果表(单位:mg/L,pH无量纲) 采样点位 | 污水站进口 | 样品状态 | 浑浊有味 | 采样日期
样品编号/ 频次 检测项目 | 2023/9/21 | 分析日期 | 2309082WB0101 | 2309082WB0102 | 2309082WB0103 | 2309082WB0104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第四次 | pH(无量纲) | 7.9(23.6℃) | 7.8(23.9℃) | 7.8(24.2℃) | 7.8(24.2℃) | 2023/9/20- 2023/9/27 | 化学需氧量(mg/L) | 30 | 34 | 34 | 32 |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 11.2 | 11.6 | 12.2 | 11.7 | 悬浮物(mg/L) | 82 | 86 | 86 | 87 | 氨氮(mg/L) | 14.5 | 14.4 | 14.6 | 14.6 | 总磷(mg/L) | 0.50 | 0.53 | 0.47 | 0.49 | 总氮(mg/L) | 30.7 | 30.7 | 30.3 | 30.7 | 动植物油(mg/L) | 0.84 | 0.80 | 0.77 | 0.79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 0.21 | 0.21 | 0.20 | 0.20 | 总镍(mg/L) | 0.66 | 0.66 | 0.66 | 0.66 | 总铜(mg/L) | 0.60 | 0.63 | 0.63 | 0.64 | 氟化物(mg/L) | 2.90 | 2.94 | 2.98 | 3.08 | *总锡(mg/L) | ND | ND | ND | ND | 2023.9.20~2023.9.28 | 备注 | *检测项目废水中总锡由安徽晟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资质证书号:191212051468,资质证书有效期:2025年04月02日)报告编号:AHSC2023092010检测并出具数据。 “ND”表示检测结果小于方法检出限。 |
续表9.2-1 废水检测结果表(单位:mg/L,pH无量纲) 采样点位 | 污水站出口 | 限值标准 | 限值 | 样品状态 | 无色无味透明 | 采样日期
样品编号/ 频次 检测项目 | 2023/9/20 | 分析日期 | 2309082WA0201 | 2309082WA0202 | 2309082WA0203 | 2309082WA0204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第四次 | pH(无量纲) | 7.0(23.9℃) | 7.1(23.7℃) | 6.9(23.9℃) | 7.0(24.0℃) | 2023/9/20-2023/9/27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一级A标准 | 6~9 | 化学需氧量(mg/L) | 16 | 17 | 17 | 18 | 50 |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 6.2 | 6.9 | 6.7 | 7.0 | 10 | 悬浮物(mg/L) | 7 | 9 | 7 | 7 | 10 | 氨氮(mg/L) | 1.24 | 1.22 | 1.21 | 1.20 | 5 | 总磷(mg/L) | 0.42 | 0.45 | 0.39 | 0.42 | 0.5 | 总氮(mg/L) | 14.1 | 13.8 | 13.7 | 13.8 | 15 | 动植物油(mg/L) | 0.32 | 0.27 | 0.26 | 0.32 | 1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 0.16 | 0.15 | 0.15 | 0.14 | 0.5 | 总镍(mg/L) | ND | ND | ND | ND | 2023/9/25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3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 0.05 | 总铜(mg/L) | ND | ND | ND | ND | 0.5 | 氟化物(mg/L) | 2.55 | 2.53 | 2.49 | 2.51 | 2023/9/25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 10 | 总锡(mg/L) | ND | ND | ND | ND | 2023.9.20~2023.9.28 |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199-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1 中限值 | 5 | 备注 | *检测项目废水中总锡由安徽晟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资质证书号:191212051468,资质证书有效期:2025年04月02日)报告编号:AHSC2023092010检测并出具数据。 “ND”表示检测结果小于方法检出限。 |
续表9.2-1 废水检测结果表(单位:mg/L,pH无量纲) 采样点位 | 污水站出口 | 限值标准 | 限值 | 样品状态 | 无色无味透明 | 采样日期
样品编号/ 频次 检测项目 | 2023/9/21 | 分析日期 | 2309082WB0201 | 2309082WB0201 | 2309082WB0201 | 2309082WB0204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第四次 | pH(无量纲) | 7.0(23.7℃) | 7.1(23.8℃) | 6.9(24.1℃) | 7.2(24.0℃) | 2023/9/20-2023/9/27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一级A标准 | 6~9 | 化学需氧量(mg/L) | 16 | 17 | 19 | 17 | 50 |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 5.7 | 5.9 | 6.7 | 5.9 | 10 | 悬浮物(mg/L) | 9 | 7 | 6 | 8 | 10 | 氨氮(mg/L) | 1.22 | 1.21 | 1.21 | 1.21 | 5 | 总磷(mg/L) | 0.42 | 0.45 | 0.39 | 0.42 | 0.5 | 总氮(mg/L) | 13.8 | 13.6 | 13.6 | 13.5 | 15 | 动植物油(mg/L) | 0.32 | 0.43 | 0.40 | 0.33 | 1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 0.17 | 0.16 | 0.15 | 0.15 | 0.5 | 总镍(mg/L) | ND | ND | ND | ND | 2023/9/25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3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 0.05 | 总铜(mg/L) | ND | ND | ND | ND | 0.5 | 氟化物(mg/L) | 2.52 | 2.54 | 2.51 | 2.55 | 2023/9/25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 10 | 总锡(mg/L) | ND | ND | ND | ND | 2023.9.20~2023.9.28 |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199-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1 中限值 | 5 | 备注 | *检测项目废水中总锡由安徽晟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资质证书号:191212051468,资质证书有效期:2025年04月02日)报告编号:AHSC2023092010检测并出具数据。 “ND”表示检测结果小于方法检出限。 |
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厂排放中总镍、总铜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3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氟化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总锡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199-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1 中限值,其他污染物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COD去除率45.4%,氨氮去除率91.6%。 9.2.2.2废气 (1)无组织排放 监测期间气象参数详见表9.2-2。 表9.2-2 监测期间气象参数表 测量日期 | 天气情况 | 风速(m/s) | 校准值dB(A) | 2023/9/20 | 多云 | 1.6 | 93.6 | 2023/9/21-2023/9/22 | 多云 | 1.5 | 93.7 |
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详见表9.2-3。 表9.2-3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单位:(mg/m³,臭气浓度无量纲) 采样日期 | 2023/9/20 | 分析日期 | 2023/9/21~2023/9/22 | 采样点位 | 样品编号/采样频次 | 排放浓度(mg/m³) | 氨 | 硫化氢 | 臭气浓度 | 上风向G1 | 2309082FA0101 | 第一次 | 0.02 | 3.0×10-3 | <10 | 2309082FA0102 | 第二次 | 0.03 | 2.0×10-3 | <10 | 2309082FA0103 | 第三次 | 0.03 | 2.0×10-3 | <10 | 2309082FA0104 | 第四次 | 0.02 | 3.0×10-3 | <10 | 下风向G2 | 2309082FA0201 | 第一次 | 0.06 | 5.0×10-3 | <10 | 2309082FA0202 | 第二次 | 0.07 | 4.0×10-3 | <10 | 2309082FA0203 | 第三次 | 0.10 | 4.0×10-3 | <10 | 2309082FA0204 | 第四次 | 0.09 | 5.0×10-3 | <10 | 下风向G3 | 2309082FA0301 | 第一次 | 0.07 | 4.0×10-3 | <10 | 2309082FA0302 | 第二次 | 0.05 | 5.0×10-3 | <10 | 2309082FA0303 | 第三次 | 0.09 | 4.0×10-3 | <10 | 2309082FA0304 | 第四次 | 0.11 | 6.0×10-3 | <10 | 下风向G4 | 2309082FA0401 | 第一次 | 0.10 | 5.0×10-3 | <10 | 2309082FA0402 | 第二次 | 0.08 | 6.0×10-3 | <10 | 2309082FA0403 | 第三次 | 0.06 | 4.0×10-3 | <10 | 2309082FA0404 | 第四次 | 0.08 | 5.0×10-3 | <10 | 标准 | 限值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 | 1.5 | 0.06 | 20 | 备注 | “ND”表示检测结果小于方法检出限。 |
续表9.2-3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单位:(mg/m³,臭气浓度无量纲) 采样日期 | 2023/9/21 | 分析日期 | 2023/9/22 | 采样点位 | 样品编号/采样频次 | 排放浓度(mg/m³) | 氨 | 硫化氢 | 臭气浓度 | 上风向G1 | 2309082FB0101 | 第一次 | 0.07 | 3.2×10-3 | <10 | 2309082FB0102 | 第二次 | 0.10 | 2.0×10-3 | <10 | 2309082FB0103 | 第三次 | 0.03 | 3.0×10-3 | <10 | 2309082FB0104 | 第四次 | 0.03 | 2.0×10-3 | <10 | 下风向G2 | 2309082FB0201 | 第一次 | 0.02 | 5.0×10-3 | <10 | 2309082FB0202 | 第二次 | 0.03 | 6.0×10-3 | <10 | 2309082FB0203 | 第三次 | 0.10 | 6.0×10-3 | <10 | 2309082FB0204 | 第四次 | 0.09 | 5.0×10-3 | <10 | 下风向G3 | 2309082FB0301 | 第一次 | 0.07 | 6.0×10-3 | <10 | 2309082FB0302 | 第二次 | 0.05 | 4.0×10-3 | <10 | 2309082FB0303 | 第三次 | 0.09 | 5.0×10-3 | <10 | 2309082FB0304 | 第四次 | 0.11 | 5.0×10-3 | <10 | 下风向G4 | 2309082FB0401 | 第一次 | 0.10 | 4.0×10-3 | <10 | 2309082FB0402 | 第二次 | 0.08 | 6.0×10-3 | <10 | 2309082FB0403 | 第三次 | 0.08 | 5.0×10-3 | <10 | 2309082FB0404 | 第四次 | 0.07 | 6.0×10-3 | <10 | 标准 | 限值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 | 1.5 | 0.06 | 20 | 备注 | “ND”表示检测结果小于方法检出限。 |
(2)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详见表9.2-4: 表9.2-4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一览表 燃料类别 | / | 净化装置 | 喷淋+低温等离子 | 采样日期 | 2023/9/20 | 分析日期 | 2023/9/22 | 采样点位 | 样品编号 | 采样 频次 | 采样现场条件 | 平均流速 (m/s) | 标干流量(m3/h) | 烟气温度 (℃) | 烟气湿度(%) | 废气处理设施出口 | 2309082FA0501 | 第一次 | 14.7 | 4402 | 28.6 | 2.85 | 2309082FA0502 | 第二次 | 14.7 | 4403 | 28.8 | 2.76 | 2309082FA0503 | 第三次 | 14.8 | 4429 | 29.2 | 2.76 | 2309082FA0504 | 第四次 | 14.6 | 4352 | 30.3 | 2.76 | 样品编号 | 氨 | 硫化氢 | 臭气浓度 | 实测浓度(mg/m3) | 排放速率(kg/h) | 实测浓度(mg/m3) | 排放速率(kg/h) | 实测浓度(mg/m3) | 排放速率(kg/h) | 2309082FA0501 | 0.18 | 7.9×10-4 | 0.02 | 0.88×10-4 | 200 | / | 2309082FA0502 | 0.18 | 7.9×10-4 | 0.04 | 1.8×10-4 | 234 | / | 2309082FA0503 | 0.16 | 7.1×10-4 | 0.04 | 1.8×10-4 | 174 | / | 2309082FA0504 | 0.19 | 8.3×10-4 | 0.03 | 1.3×10-4 | 263 | / | 标准 | 限值(kg/h)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 | 4.9 | 0.33 | 2000(无量纲) | 备注 | 排气筒高度15 m。 “ND”表示检测结果小于方法检出限。 |
续表9.2-4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一览表 燃料类别 | / | 净化装置 | 喷淋+低温等离子 | 采样日期 | 2023/9/21 | 分析日期 | 2023/9/22 | 采样点位 | 样品编号 | 采样 频次 | 采样现场条件 | 平均流速 (m/s) | 标干流量(m3/h) | 烟气温度 (℃) | 烟气湿度(%) | 废气处理设施出口 | 2309082FB0501 | 第一次 | 14.9 | 4517 | 25.9 | 2.82 | 2309082FB0502 | 第二次 | 14.9 | 4521 | 25.7 | 2.78 | 2309082FB0503 | 第三次 | 14.9 | 4525 | 25.6 | 2.75 | 2309082FB0504 | 第四次 | 14.9 | 4521 | 25.5 | 2.85 | 样品编号 | 氨 | 硫化氢 | 臭气浓度 | 实测浓度(mg/m3) | 排放速率(kg/h) | 实测浓度(mg/m3) | 排放速率(kg/h) | 实测浓度(mg/m3) | 排放速率(kg/h) | 2309082FB0501 | 0.21 | 9.5×10-4 | 0.03 | 1.4×10-4 | 234 | / | 2309082FB0502 | 0.17 | 7.7×10-4 | 0.05 | 2.3×10-4 | 200 | / | 2309082FB0503 | 0.19 | 8.6×10-4 | 0.04 | 1.8×10-4 | 200 | / | 2309082FB0504 | 0.18 | 8.1×10-4 | 0.04 | 1.8×10-4 | 263 | / | 标准 | 限值(kg/h)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 | 4.9 | 0.33 | 2000(无量纲) | 备注 | 排气筒高度 15 m。 “ND”表示检测结果小于方法检出限。 |
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排放最大值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有组织排放废气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的排放最大值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的排放标准值要求。
9.2.2.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详见表9.2-5: 表9.2-5 噪声监测结果 测点编号 | 测点位置 | 2023/9/20 | 2023/9/21-2023/9/22 | 标准 | 限值 | 测量时间 | 结果 | 测量时间 | 结果 | N1 | 东厂界外1m处 | 14:19 | 59 | 12:37 | 52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 昼间65/夜间55 | N2 | 南厂界外1m处 | 14:22 | 50 | 12:39 | 54 | N3 | 西厂界外1m处 | 14:27 | 55 | 12:41 | 46 | N4 | 北厂界外1m处 | 14:29 | 51 | 12:44 | 51 | N1 | 东厂界外1m处 | 23:24 | 47 | 次日00:01 | 45 | N2 | 南厂界外1m处 | 23:28 | 45 | 次日00:03 | 45 | N3 | 西厂界外1m处 | 23:30 | 47 | 次日00:05 | 44 | N4 | 北厂界外1m处 | 23:34 | 45 | 次日00:10 | 48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9.2.2.4污泥监测结果及评价 2023年9月20日至9月21日,项目污泥达标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测。 表9.2-6 污泥监测结果一览表 检测因子 | 污泥堆放间 | 单位 | 标准 限值 | 是否 达标 | 2023.9.20检测结果 | 2023.9.21检测结果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含水率(%) | 60.72 | 60.87 | 61.06 | 58.7 | 58.8 | 59.1 | % | 65% | 是 | *蛔虫卵死亡率(%) | 100 | 99 | 97 | 98 | 100 | 100 | % | >95% | 是 | *粪大肠菌群值(%) | 1.11 | 0.56 | 1.05 | 1.05 | 1.05 | 0.56 | g | >0.01 | 是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污泥检测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污泥控制标准。 9.2.2.5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的栅渣、污泥,鉴于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垃圾。 (1)栅渣 在污水预处理阶段,由格栅分离出一定量的栅渣,主要是较大块状物、枝状物、软性物质和软塑料等粗、细垃圾和悬浮或飘浮状态的杂物。本项目栅渣产生量约0.029t/d(10.59t/a),交由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处置。 (2)污泥 本项目采用SBR+MBR工艺,SBR池会产生剩余污泥,排入污泥浓缩池,采用机械浓缩。 本项目污泥的产生量为0.17t/d(62.05t/a),污泥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送至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
表2.5- 7 本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 序号 | 危险废物名称 | 危险废物类别 | 危险废物代码 | 产生量(t/a) | 形态 | 产生工序及装置 | 主要成分 | 有害成分 | 产废周期 | 危害特性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栅渣 | HW49 | 772-006-49 | 10.59 | 固态 | 预处理段 | 较大块状物、枝状物、软性物质和软塑料等粗、细垃圾和悬浮或飘浮状态的杂物 | 沾染的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 | 连续 | T/In | 按危险废物要求管理和贮存,委托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处理处置。 | 2 | 污泥 | HW49 | 772-006-49 | 62.05 | 固态 | 生化段 | 泥沙、微生物等 | 沾染的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 | 连续 | T/In |
9.2.2.6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项目产生的总量控制指标值为COD:18.25t/a、NH3-N:1.825t/a、TN:5.475t/a及TP:0.183t/a。 验收期间核定总量为COD:6.24t/a、NH3-N:5.29t/a、TN:5.00t/a、TP:0.153t/a,满足总量要求(计算过程:COD:17.1mg/L×1000t×365×10-6=6.24t/a、NH3-N:14.5mg/L×1000t×365×10-6=5.29t/a、TN:13.7mg/L×1000t×365×10-6=5.00t/a、TP:0.42mg/L×1000t×365×10-6=0.153t/a)。 9.3环保设施处理效率检测结果9.3.1废水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废水中各污染物去除效率分别为:COD去除率45.4%,氨氮去除率91.6%。 9.3.2废气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废气进口不符合采样条件,故未计算废气治理设施效率。 9.4“三同时”落实情况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见表9.4-1。
表9.4-1 “三同时”落实情况一览表 项目 | 验收内容 | 验收要求 | 验收点 | 落实情况 | 废气 治理 | 调节池兼水解酸化池(含集水池)、污泥浓缩池为半地下式,池体密闭。AAO池+MBR膜池依托现有1#SBR池改造,利用现有加盖设施。 | 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5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中二级标准 | 厂界 | 已落实。调节池兼水解酸化池(含集水池)、污泥浓缩池为半地下式,池体密闭。AAO池+MBR膜池依托现有1#SBR池改造,利用现有加盖设施。 | 废水 处理 |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南侧华杨河后进入金东河。接钠废水和厂区自身废水经本厂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经处理后的尾水通过排水管道排入金东河。 | 经处理后尾水排放中总镍、总铜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3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氟化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总锡达到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199-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1 中限值,其他污染物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 | 污水厂出口 | 已落实。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南侧华杨河后进入金东河。接钠废水和厂区自身废水经本厂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经处理后的尾水通过排水管道排入金东河。 | 固废治理 | 依托现有危废库,栅渣、污泥暂存于危废库,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合理处理处置 | 危废协议 | 已落实。依托现有危废库,栅渣、污泥暂存于危废库,交由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处置。 | 噪声 治理 | 新增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厂界四侧 | 已落实。新增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 | 地下水及土壤 | 依托现有分区防渗措施,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达到相应的防渗要求;地下污染管网防渗、防腐蚀;利用厂区内现有的1个监控井,并在厂区上游、下游各新增1个地下水监控点位。 | 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 一般防渗区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 | 分区防渗、地下水监测井 | 已落实。依托现有分区防渗措施,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达到相应的防渗要求;地下污染管网防渗、防腐蚀;利用厂区内现有的1个监控井,并在厂区上游、下游各新增1个地下水监控点位。 | 环境风险 | ①应急事故池:利用现有1座应急事故池,尺寸为5.60×5.60×4.80m,容积150m3;同时依托闲置的辐流式沉淀池、预沉池,作为应急事故池使用,容积500m3。共计容积650m3。②应急预案:修编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 | 650m3事故池;修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应急预案、 事故池 | 已落实。①应急事故池:利用现有1座应急事故池,尺寸为5.60×5.60×4.80m,容积150m3;同时依托闲置的辐流式沉淀池、预沉池,作为应急事故池使用,容积500m3。共计容积650m3。②应急预案:修编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 | 环境管理 | 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监测计划,设置环境管理和监测机构、配备监测仪器等 |
10验收监测结论10.1环保设施调试运行结果10.1.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1)废水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本项目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验收监测期间废水中各污染物去除效率分别为:COD去除率45.4%,氨氮去除率91.6%。 (2)废气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本项目验收监测了废气排放口,进口处不具备采样条件,故只监测其出气口,故不再核算废气治理设施效率监测结果。 10.1.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1、废水 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厂排放中总镍、总铜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3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氟化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总锡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199-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1 中限值,其他污染物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COD去除率45.4%,氨氮去除率91.6%。 2、废气 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排放最大值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有组织排放废气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的排放最大值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的排放标准值要求。 3、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各厂界噪声监测点位昼、夜间噪声均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弃物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污泥检测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污泥控制标准。固体废物处置率达到100%,满足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危险废物交由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 10.1.2.3污染物排放情况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本项目总量控制污染物为COD、NH3-N、TN、及TP; 以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计算,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10.2结论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一期)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九条不予验收的情形,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祁门经开区,现状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内 | 行业类别 (分类管理名录) | 【C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建设性质 | ¨新建 þ改扩建 ¨技术改造 |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 经度 E117°45′43.24″,纬度 N29°51′13.50″ | 设计生产能力 | 1000m³/d | 实际生产能力 | 1000m³/d | 环评单位 | 安徽锦程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批复机关 | 黄山市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 | 批复文号 | 祁环审函【2023】3号文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开工日期 | 2023年2月 | 竣工日期 | 2023年6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2023年8月4日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91341024MA8Q7A8602001V | 验收单位 | 祁门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安徽迈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85.0%,83.5%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43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30.5 | 所占比例(%) | 7.1 | 实际总投资 | 43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30.5 | 所占比例(%) | 7.1 | 废水治理(万元) | 15 | 废气治理(万元) | 5.5 | 噪声治理(万元) |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5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2 | 其他(万元) | 3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8760 | 运营单位 | 祁门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41024MA8NEJ4W8M | 验收时间 | 2023.9.20~2023.9.22 |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 | 污染物 | 原有排 放量(1)(吨/年)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吨/年)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吨/年)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吨/年)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吨/年)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吨/年)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吨/年)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吨/年)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吨/年) | 排放增减量(12)(吨/年) | 废水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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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0 |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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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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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需氧量 |
| 17.1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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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4 | 1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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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氨氮 |
| 1.22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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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9 | 1.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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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氮 |
| 13.7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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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 | 5.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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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磷 |
| 0.42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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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3 | 0.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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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气(万标立方米/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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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氮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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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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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本验收监测报告附有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1:环评批复 附件2:委托书 附件3:承诺函 附件4:危废协议 附件5:排污许可证 附件6:验收检测报告 附件7:部分验收采样照片 附件8:验收意见及签到表 附图1:项目区域位置图 附图2:项目周边关系图 附图3: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4:项目雨污水管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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